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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管理篇

答:电动机械也属于非道路移动机械范畴,也需要进行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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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或者限期维修,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五千元罚款。重庆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指的是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规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一般为城市建成区及规划建成区,具体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划定文件为准。根据我市现行规定,在禁用区,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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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本市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应当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编码,并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数量、作业时段、排放标准等信息。在本市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申请环保编码的,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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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机主在“重庆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注册账号;2、机主登陆后,进入环保编码登记功能,点击新增编码登记,依次填写登记人信息、机械信息,上传所有者身份证明资料、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环保信息标签、合格证、机械各角度照片等附件;3、提交审核,等待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并通知登记人领取编码号牌及信息采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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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全国按照统一规则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在重庆申请的环保编码,可在全国使用,在其他省市开展过编码登记的,在重庆市也不需要重复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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