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环规〔2022〕5号)中已优化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否按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
答:不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范围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的执行,如有提炼工艺的但不是仅醇提、水提的中成药生产建设项目环评类别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优化调整至报告表,但其不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的实施范围内,不能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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