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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补充技术要点》规定采集样品、流转样品、制备样品、检测分析全过程原则上应由同一个实验室完成,报告编制单位在上述环节中如何开展工作?如果涉及检测项目分包,分包的项目是否由接受分包的实验室进行样品采集工作?

日期:2026-03-1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过程中需要开展环境监测的,应当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全过程负责。报告编制单位应当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开展相应的质控检查。样品采集时,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全过程开展现场旁站检查并进行记录确认。检验检测机构确需委托其他相关单位在土孔钻探、监测井建设、样品运输等环节进行协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监督协作单位的操作是否标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涉及检测项目分包的,分包项目的样品由进行分包的实验室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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