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规划》共设置7章23节,主要阐明了全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进展与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工程项目、实施机制等。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稳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二)核心指标。《规划》共设置8项核心指标,与国家规划保持一致,其中2项约束性指标、6项预期性指标。土壤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农村方面:化肥使用量、农药使用量稳中有降,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数量新增11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地下水方面:国考地下水区域点位V类水比例不高于27.3%,“双源”点位(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点位、污染源风险监控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三)重点任务及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受污染建设用地分级分类管理,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严格受污染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的准入要求,加强涉及土壤污染的重点污染源监管,遏制增量、削减存量,保障粮食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本部分共策划了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土壤污染源头预防等3类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二是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大种植业、养殖业污染和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力度,稳步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本部分共策划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治理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种植业污染、防治养殖业污染、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考核评价等5类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重点工程。三是稳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现状,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在典型区域探索地下水保护修复试点,逐步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控制污染增量、削减存量,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本部分共策划了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地下水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等3类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四是提升监管能力,主要包括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健全监测监控网络、加强执法与队伍建设、做好试点示范四个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