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关怀版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问答专题  >  减污降碳管理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全链条管理工作的通知》最大的创新点是什么?

日期:2023-09-28


针对生态环境部在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过程中通报个别企业和单位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事例,强化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切实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煤样采样、制样和化验等重点、关键环节监督管理,《通知》要求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411日起对每月煤样的采样、制样、化验、保存等全程采用影像等可视化手段记录;20239月起月缩分煤样至少留存1份缩分煤样供市、区(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定期抽样比对检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