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裁量处罚金额如何计算?
答:(一)计算公式:X=N+(M-N)×[(A-1)/4]×(1+B)。
X:裁量处罚金额,M:法定处罚上限,N:法定处罚下限,A:裁量系数,B:修正系数。
(二)裁量系数A
根据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事实,选择违法行为对应的裁量因素和裁量因子,由裁量因子对应的裁量等级数值计算裁量系数。其中裁量因素包括违法行为个性裁量因子和共性裁量因子。
1.只有一个裁量因子时,A=裁量因子等级数值。
2.有多个裁量因子时,裁量系数的计算方法为:选择一个裁量等级最高的,作为首要因子,取其对应数值进行计算;其他裁量因子取裁量等级数值的平均数进行计算。
3.A=50%×首要因子等级数值+50%×其他裁量因子数值的平均数。
(三)修正系数B
修正因素包括:改正情况、社会影响力、主观过错情况3种,裁量等级数值从-2到2。
B=修正因子数值之和/(所取修正因子个数×2)×30%。
计算金额
将计算结果个位取整,得出处罚金额。计算出的处罚金额高于法定处罚金额上限的,取法定处罚金额上限。
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未设定法定最低处罚金额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根据违法行为构成要素和情节予以综合裁量,不代入公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