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预案适用于在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有关区县(自治县,含万州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开州区、武隆区、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以下统称区县)发生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流域水环境安全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
《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重庆市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中对防范和处置次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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