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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第4次局务会

日期:2023-08-31

8月3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余国东主持召开2023年第4次局务会,审议《重庆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指南(送审稿)》《重庆市长江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控制方案(送审稿)》《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送审稿)》《重庆市生态质量评价细则(试行)(送审稿)》《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助推渝西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送审稿)》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喻显镔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是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持续推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向纵深发展,构建符合重庆市区域特征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指标体系和方法,指导和规范重庆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工作,进一步量化绿水青山生态价值。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工作,紧盯长江总磷污染问题,按照“整体谋划、系统治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多元共治、落实责任”原则,系统推进总磷污染防控工作,加强工业源总磷污染防治、加强生活源总磷污染治理,强化面源总磷污染综合防控,严控水产养殖业总磷污染,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会议强调,要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下统筹开展各类“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学习浙江“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先进经验,打造典型性强的精品细胞,以示范带动周边,促进公众和企业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理念,引导社会、企业以及公众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让“无废”理念深入人心,助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国领先。

会议强调,要根据生态质量指数变化情况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及改善生态质量工作建议,进一步夯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推动区县增强生态质量管控意识,以评价工作促进生态质量向好发展。

会议强调,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号工程”为总抓手总牵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有效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系统实施渝西地区重点企业整治,分类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推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高效促进落后产能淘汰,更好推动渝西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助力美丽重庆建设,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市域范例贡献力量。

会议还审议了《重庆市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方案(送审稿)》《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送审稿)》《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等文件。

在家局领导,局党组管理的机关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机关各处室、分局主要负责人,督察专员,执法总队班子成员,其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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