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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彭水县利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化石燃料烤烟项目”申请材料》的公示

日期:2026-06-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办法(试行)》(渝环规〔20247号)要求,现对“彭水县利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化石燃料烤烟项目”申请材料(具体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615日至7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805086999@qq.com

联系人:彭  景;联系电话:023—88521672

附件:“彭水县利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化石燃料烤烟项目”申请材料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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