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国四国三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深入打好治气攻坚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工作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庆市政府、四川省政府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推进淘汰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重庆市国四国三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重庆市国四国三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将意见及修改理由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cqhbwq@163.com,征求意见期限为7日。
联系人:杨帆,(023)8907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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