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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重庆市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行政裁量 基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日期:2025-03-19


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及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了《重庆市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行政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将《重庆市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行政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将意见及修改理由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89181946@163.com,征求意见期限为7日。

联系人:胡洪国,(023)88521766。

附件:重庆市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行政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温馨提示

1.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请针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会被认真研究;

3.为方便联系,并对意见集群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在修改意见中如实附上联系方式。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3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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