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管理办法》(渝环办〔2022〕1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专家征集更新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新增专家申报。专家库人选的资格条件、专业类别、入库程序和管理要求已在《管理办法》(可在我局官方网站查阅)中作了明确规定,请有意向新增申报的单位或个人自行对照。根据实际情况,《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申请表》(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已作部分调整,请按调整后的表格提交相关材料。
二、在库专家增项申报。为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本次征集在专项组原有4个类别基础上,新增“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类别,入库专家在满足《管理办法》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当熟悉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至少1个行业企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情况。本项专业类别在库专家可进行增项申报,申报时仅需提交与该专业类别相关的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无需再次提交申请表。
三、在库专家信息变更。在库专家工作单位需变更的,提交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文件;联系方式需变更的,仅需将新的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职称证明、工作业绩需变更的,仅需提交变更项的证明材料。
四、在库专家退出申请。在库专家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本专业工作、身体健康等原因有退出意愿的,可通过发送邮件说明情况。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18:00。一、二、三项提交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件与电子件,其中,纸质件(1份)可邮寄或派人送至市生态环境局1104室,电子件(与纸质件一致)发送至邮箱cqhbtrc@163.com。
联 系 人:杨 杉,(023)88537016,18883239182;
郑 佳,(023)88521938,13896108132;
邮寄地址: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2;
附件: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申请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