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会
4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会,会议通报了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传达学习了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对今年我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红出席会议。局机关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近两年来,全市上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制定改革配套制度文件9个,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为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共启动办理了169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要强化横向纵向联动,建立案件线索和案件推进的信息共享机制;要圆满完成试行阶段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重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行评估;要谋划好常态化工作机制,在总结试行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优化各项工作机制。
与会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案源提供,配合案件筛选,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程,切实保障改革取得实效。
(文/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