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编制本报告,现予以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环保领域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质量,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修订完善《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单位)协同抓”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压紧责任,形成了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系。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具体任务和工作标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形成了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各处室单位三级考核机制,有力有序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规范公开范围,严格发布程序。
修订更新《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确定市生态环境局17类57项公开事项的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公开渠道和公开时限,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工作。修订完善《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采取依申请公开方式获取本单位政府信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政府公众信息网信息上载审核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审查,妥善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要求。
(三)夯实平台建设,丰富公开途径。
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局系统只保留一个门户网站。在精简数量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完善功能、规范栏目设置、提升服务体验,拓展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形成线上线下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网站年度访问量达356万人次。打造以“微信、微博”双微平台为主,以“头条号、一点号、企鹅号、上游号”为辅的“两主四辅”政务新媒体平台,实现同频共振,共同发声。“重庆生态环境”政务微信现有粉丝74万,比2018年新增34万,日均发布2-3轮信息;“重庆生态环境”政务微博现有粉丝127万,比2018年新增67万,日均发布信息5-10条。重庆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逐步发展为对外展示、日常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窗口、主战场,成为群众喜闻乐见获取生态环境信息的重要途径。
(四)全面推行网审,优化服务体验。
按照“互联网+监管”、“渝快办”、“全渝通办”等要求,扩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14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一网办通”,推广“扫码办事”服务,实现“一扫可查”“一点即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有效提升办事效率。依法将占比约80%的项目环评由审批改为网上备案;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限从60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法定公示期除外)。通过市网审平台共受理事项1838件。
(五)回应热点关注,保障群众权益。
一是加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息公开。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加强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报道和群众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督察组进驻期间,新华社等中央媒体推出重庆专稿35篇,深入报道重庆生态环保工作成效。网络检索到督察组督察重庆相关信息3.2万条,“重庆生态环境”政务微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话题阅读量超过627万人次,全市各级媒体累计公开信息21850条,营造了积极的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在市生态环境局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设“重庆市各区县监测点位空气质量日报”、“各区县每月空气质量排名”、”重庆市空气质量预报”栏目,每日通过网站、报纸、广播、电视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每月定期公开区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国考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状况等水环境质量信息。每季度定期公开全市功能区噪声质量信息。
三是加强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要求,主动公开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监管信息。设立“环境处罚”专栏,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64件,查封扣押决定1件。设立“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情况”专栏,每日主动公开废水、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推进落实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将60家“环保诚信企业”和4家“环保不良企业”分别纳入环保领域信用红黑名单予以公示。
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结合社会关注热点和政策动态,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86次,发布新闻通稿500余篇;组织现场采访165次,接待各类媒体采访29次,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刊发有关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原创新闻报道1000余篇(含中央媒体200余篇)。面向全市重点工业园区开展“倡导环境守法·助推绿色发展”宣讲活动16场次。市生态环境局政府公众信息网“互动交流”栏目收到网上留言1864条,办理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以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主阵地,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为重要渠道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信息。通过网站公开信息8397条,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开信息750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6 | 16 | 4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 | 0 | 177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4 | 0 | 6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0 | 64 | |
行政强制 | 1 | 0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6 | 1095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件,主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行政处罚、统计数据咨询等方面。从申请渠道看,纸质申请60件,网络申请17件。从答复情况看,已主动公开或同意公开的共29条,同意部分公开的2条,不同意公开的2条,申请信息不存在的38条,告知作出补充的6条,均全部按时按规定进行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8 | 3 | 0 | 5 | 1 | 0 | 7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5 | 0 | 0 | 4 | 0 | 0 | 2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4 | 2 | 0 | 1 | 1 | 0 | 3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5 | 1 | 0 | 0 | 0 | 0 | 6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8 | 3 | 0 | 5 | 1 | 0 | 7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办理以市生态环境局为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尚未审结。办理以市生态环境局为被告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件,结果维持。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1 | 1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形式和督导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还需加大工作力度。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将牢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环节,高要求、严标准、强时效,依法依规、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以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为契机,优化网站板式,科学设置栏目,做到访问便捷、界面友好,提升网上查阅信息、咨询办事满意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公开主体、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标准要求,推进信息公开法制化、规范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围绕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点和社会聚焦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全力做好环境质量、环境管理、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信息发布工作。继续发挥“微信、微博”双微平台作用,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生态环保政策,第一时间主动公开,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解读材料,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通报整改、考核评价机制。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定期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通报,确保栏目更新及时、发布信息准确、链接访问有效。加强对重点企业基础情况、监测结果等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的抽查,督促指导企业自觉、规范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