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当前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环办〔2013〕8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193号)等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取得明显实效,有力促进了全市环保事业的科学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3年,我局按照应公开全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局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市环保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主阵地,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政务微博等新兴媒体为重要渠道,切实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
(一)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主动公开信息。我局认真贯彻环保部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环保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要求,在环境质量方面,通过局政府公众信息网平台,首页建立了“主城空气日报”、“主城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等七个子栏目,及时公开环保质量信息;在建筑环境质量评价方面,设置了“建设环评”、“竣工验收”两个子栏目,做到了环评信息应公开全公开和实时公开。目前,我局对2006年以来审批的环评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在污染源治理措施和治理效果方面,开设“实施环保五大行动,共建美丽山水城市”专栏,对我市环保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专题报道。环保部在两次污染源信息公开工作通报中对我局的工作进度、工作做法进行了肯定。在推进污染源减排信息方面,建立了“环境状况公告”和“环境统计公告”两个子栏目,在网站目录中设置“总量减排”栏目,及时公布减排情况。
2013年,市环保局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信息近3万条,网站累计公开信息16万余条,累计访问量达269万余人次,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743条。
(二)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多渠道公开信息。我局围绕“环保五大”行动、“主城56个湖库整治”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环保重点工作,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2013年,组织各类采访活动30余场(次),接待媒体记者400余人次。在重庆日报、中国环境报、环境保护杂志、新华网、华龙网等主流媒体累计发布新闻通稿100余篇、图片新闻150余篇、工作动态1600余条,刊发彩色专版40余个。全年编发重庆环保手机报50期,发布信息1500余条。重庆环保官方微博广场发布信息17万余条,各类媒体刊播重庆环保新闻(信息)4万余条,环保重点工作信息对外公开鲜活有力。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时规范。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方式。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市环保局政府信息网站、政务接件大厅分别开设受理依申请公开电子邮箱和服务窗口,并由局办公室统一收集归档、牵头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2013年,我局共受理涉及环评、对外合作、行政处罚等方面申请公开8件,比2012年减少3件,均已全部按规定办理。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构。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分管副局长和局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局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局属单位均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了具体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处室、落实到人头,形成了上下协调、责任明确、统筹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定期对环保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有力推动了透明阳光政府建设。
(二)修订完善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等相关条例和意见精神,我们制订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信息内容和信息公开的责任。
同时,重点建立了《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环境保护政府公文公开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等6项制度,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审核。先后完善了《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政务信息和网站信息公开更新规程》等一系列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三)拓展“三大平台”,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我们在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拓展“三大平台”,环保信息公开形式多样、载体丰富。
一是着力打造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紧紧围绕市环保局政府公众信息网“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按照《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和《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指南等9类73项环保信息。开设了环保“五大行动”专题报道、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等专栏,重点公开了环境监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一批涉及民生、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充分发挥了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
二是规范用好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采取以市环保局信访系统与市长公开信箱栏连接的方式,实现环评公众参与、信访投诉、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业务的网上办理。同步设置局长信箱,通过网上发布、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及时向公众告知反馈办理情况。将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行政审批程序等信息录入市长公开电话系统,让市民在向市长公开电话投诉或咨询时能及时获取。每月对市环保局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筛选,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录入标准规范编辑录入,实现环保信息在市政府平台的同步公开。
三是积极拓展新兴媒体公开平台。我们始终坚持报纸、广播电视传统媒体与网络、微博、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并重公开的原则,不断整合优化资源,构建起报、网、台及新媒介“一盘棋”公开的大格局,环保信息的公开、透明得到有效体现,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强化窗口管理,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我们强化管理,狠抓政务接件大厅政风行风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规范大厅服务管理。将信息中心归口管理的政务接件大厅改由局办公室直管,并明确规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由局办公室统一受理和牵头答复,大力提升了信息公开力度和效率。
二是落实便民服务要求。按照便民服务工作规则要求,实现接件办理“一个口”,形式审查“一口清”,提高了从形式到内容审查的“一次性告知”能力。
三是专设信息公开展厅。设立信息公开查询和依申请公开窗口,充分运用展版、LED显示屏等形式将国家及我市环保工作动态、批件办理等情况进行展示。2013年,政务接件大厅共受理审批项目4990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实现了过程全透明、结果全公开。
三、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3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应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回顾2013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公开信息的平台还需完善,信息公开能力建设还需提高,信息公开的制度有待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充实等问题。2014年,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中央、环保部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坚持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继续加强能力培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尤其是指导区县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在网站建设、人员技能培训等方面加强指导,做到环保系统依法、高效、准确、安全、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二要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充实环评信息公开内容;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要求,做好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工作。
三要继续提升服务效率。将市局部门职责、办事原则、标准权限、办理程序、承办人等有关内容,在门户网站和单位公示栏以不同方式向社会公开,重点解决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环境问题,提高网上答复公众投诉、咨询、建议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四要继续拓展公开载体。结合环保工作重点,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微博、LED显示屏、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公开、宣传我局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具体部署、取得成效等内容,保障广大群众知晓环保信息的权利。
五要继续完善公开制度。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出台相关举措,科学制定一套适应我局环保信息公开、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信息及时、安全、全面发布,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