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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2-23


为保障公众对环境政府信息的知情权,2009年,我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积极围绕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丰富平台、强化窗口四大主题开展工作,不断深化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7300余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3800余条,其他渠道公开3500余条;受理5件依申请公开,答复5件,均及时办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环保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分管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为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原设在政策法规处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改设在局办公室,局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局属单位均明确主要负责人是相关环保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了具体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把责任落实在到处室、落实到人头,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

2009年,除结合我局机构改革及时修订《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外,重点建立了《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环境保护政府公文公开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等6个制度,建立了规范、高效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为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局系统年度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形成了市政府、市环保局、各处室单位三级考核机制,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创新方式,丰富公开平台

(一)突出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地位

一是继续按照我局新修订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和《环境信息公开指南》,丰富和完善内外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公开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和周报,水质月报,环境状况公报等环境质量信息,对公众较为关注的栏目,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建设项目审批公告、排污许可证、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核算系统等制作了专题查询,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查询,进一步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

二是依托重庆市政府市长公开信箱平台,实现了环评公众参与、信访投诉、咨询建议、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业务的网上办理。并同步设置局长信箱,围绕当前环保政务开辟网上调查栏目,建立了信息的接受、处理和反馈机制。通过市长公开信箱、信访投诉、咨询建议等窗口,2009年,共受理各类建议、投诉、咨询、求助、申请、其他等各类来信来访共计1300余件,同时通过网上发布、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及时向公众告知反馈办理情况,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声,体现公开、透明、高效。

三是在内外网站开设环境保护建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特色专题栏目,增强环保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同时对外与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新华网重庆频道、华龙网等权威媒体联动,开设环保新闻发布会网上直播,实现了访谈栏目的回顾、直播、预告和环境重点工作、热点问题信息的及时全面报道。

四是按月编制《“重庆环境保护”政府公众信息网每月综述》,及时反映网站建设动态。

(二)强化其他平台建设

一是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新闻通报会,重庆晚报、重庆卫视等媒体确定专刊、专栏,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公开环保政府信息。2009年,我局共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会)12次,配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自主新闻发布会6次,通过媒体发布环保新闻通稿76篇,组织集中新闻采访32次,接待媒体采访(来访)350余人次,参与市政府纠风办“阳光重庆”在线访谈4次,组织网络在线访谈2次。中央及市内媒体关于重庆环境保护的各类报道达2300余篇(次)。

二是通过刊物进行公开。创办了《重庆环保》、《环保通讯》、《辐射环境动态》等宣传刊物,免费向公众、企业发放。

三是充分发挥市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在受理污染投诉和告知处理结果的同时,向公众提供必要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常识。

四、强化窗口,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为规范窗口管理,我局将原由信息中心归口管理的行政大厅改由局办公室直管,并明确规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由局办公室统一受理和答复。

二是在行政大厅设立信息公开查询窗口和依申请公开窗口中,并建立了一系列信息公开窗口工作程序。

三是在行政大厅专设了环境信息公开展厅,并设有饮水机,休闲座椅等设施。展厅内采用展版形式将国家及我市的环境保护动态、我局政务公开相关规程进行展示,让公众在办事之余,利用休息时间即可直观了解环保信息。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除上述四大主题建设外,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了受理依申请公开电子邮箱和服务窗口,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接收到的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必须统一收归办公室,如申请内容属于已主动公开的内容应现场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渠道。对不属于主动公开内容的,办公室根据申请公开的具体信息填写《依申请公开登记处理单》,提出受理意见,交由相关业务处室(单位)承办,承办处室(单位)将信息收集整理后经由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批,对于同意公开的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通过现场答复、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答复。

六、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收费情况

2009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取得实效

自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我局已通过网站累计公开1万余条,实现了政务公开零投诉。“重庆环境保护”政府公众信息网在2009年度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年度考评中排名第3位,并在重庆市政府网站与电子政务工作会作了题为《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服务环保中心工作》的大会交流发言,真正为环境管理决策者、社会和公众提供了多渠道、全方位且规范、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环境信息支持与服务。在环保部组织开展的2009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考核评估中,市环保局综合排名第5位,被评为2009年度省级环保厅(局)优秀政府网站,其中网站政民互动指标较为突出,单项排名连续两年居首位;网站信息公开指标处于较为领先位置,单项排名第四。

在政务公开工作本身取得成绩的同时,更具有实际意义的是,政务公开工作在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了实效:一是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防止了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权权交易、办事不公,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改进了机关作风,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推进了环保工作,促进了经济社会事业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2009年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优良的天数达303天,比2008年多6天。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重庆段水质Ⅱ类的断面比例达到100%。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公开平台需进一步拓宽等问题,我局一是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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