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机关日常运转、信访、档案、保密、公文、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2.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和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负责组织办理公文、函电,审核有关重要文件。
4.承担党组会、局务会和局主要领导出席会议的组织、记录等工作。
5.负责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议定事项的分解工作,组织督办领导批示及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决定、会议精神等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6.承办市政府对市生态环境局的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和所属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
7.承担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
8.负责统筹协调生态环境有关的信访工作。
9.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收集、整理、编发、报送政务信息。
10.承办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后方协调和重大信息报送工作。
11.负责接收、整理、提供、保管机关档案,承担机关保密、机要管理工作。
12.负责协调重要公务接待和局领导有关公务活动。
13.负责管理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印章、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章及其介绍信。
14.负责管理政务接件大厅工作,承担OA系统管理工作。
15.承担市生态环境系统史志、生态环境保护大事记编纂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年鉴编纂工作。
16.承担机关政务值班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政务值班工作。
1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