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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财务审计处

日期: 2024-08-13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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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拟订并监督执行财务管理、项目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

    2.组织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3.负责组织申报国家和市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有关项目,牵头协调国家和市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4.承担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库建设和跟踪管理工作,组织调度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进度,组织开展生态环保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承担国家和市级有关生态环保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5.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机关年度部门预算,编报部门决算,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编报所属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和决算,承担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

    7.组织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牵头开展非税收入及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8.牵头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审计。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受委托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牵头协调扶贫攻坚和定点扶贫有关工作。

    10.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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