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6-00879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6-08-21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60821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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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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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景安胜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电镀生产线项目 |
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1#厂房3层 |
重庆景安胜科技有限公司 |
中壹建安(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选址于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通过租赁加工区1#厂房3层部分区域,建设1条15万平方米/年的全自动塑胶电镀生产线,电镀产品为汽车内饰件。项目配套建设纯水制备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电加热烘干系统、空压系统、槽液过滤系统、化验室、实验室、外观检查及包装室、化学品仓库、1个有效容积0.9立方米的含镍废水中转槽、4个有效容积0.6立方米的车间废水中转槽(中转含铬废水、综合废水、前处理废水、事故废水)、3个有效容积0.3立方米的车间废水中转槽(中转含钯废水、化学镍废水、混排废水)、8个有效容积1.5立方米的车间废水收集池、钯废水处理系统、危险废物贮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等相关公用、辅助、储运和环保工程,其中供水、供电、供热、废水处理站等依托加工区现有设施。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15%;劳动定员50人,采用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70天。 |
(1)大气环境:项目全自动塑胶电镀生产线采取“整线围闭+高截面单侧槽边抽风+顶部抽风”收集废气,预粗化、粗化、铬前活化、镀铬等工序产生的含铬废气经1套“铬酸雾回收器+亚硫酸钠吸收还原”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铬酸雾、硫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敏化、钯活化、碱解胶、酸解胶、镀化学镍等工序产生的酸碱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塔中和”废气处理系统处理,氯化氢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厂房外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超出大足高新区邮亭组团边界,但在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环境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根据《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双桥经开区分局关于YT-01-E02-01地块规划有关情况的说明》,加工区200米环境防护距离超出城镇开发边界部分后期未考虑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区、医院、学校等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线上的各类清洗废水(含钯活化及解胶后水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蒸汽供热管道冷凝水、冷却循环塔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等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纯水制备系统浓水、蒸汽供热管道冷凝水回用于化学除油后的水洗工序;钯活化及解胶后水洗废水经“树脂吸附+保安过滤系统+RO反渗透”处理,RO反渗透后清水回用于钯活化、解胶后水洗工序及树脂反冲洗,RO反渗透后浓水及树脂反冲洗废水经“MVR蒸发”处理。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废水按照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化学镍废水、含镍废水、综合废水、混排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别经车间废水中转槽进入车间废水收集池,再通过明管及专管输送至加工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其中前处理废水产生量约7.01立方米/天、含铬废水产生量约17.95立方米/天、化学镍废水产生量约8.91立方米/天、含镍废水产生量约8.79立方米/天、综合废水产生量约9.7立方米/天、混排废水产生量约0.94立方米/天。环评预测,项目各类废水能够满足加工区废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目前加工区废水处理站各废水处理系统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处理需要,外排废水第一类污染物和五类重金属排放满足《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OSES02-2017),其余污染物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后排入新胜溪。加工区在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设置了总铬、六价铬、流量的自动监测装置,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出口设置了总镍、流量的自动监测装置,废水总排放口设置了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的自动监测装置。废水总排放口应增加对总铬、六价铬、总镍的自动监测装置。加工区雨水排口有流动水排放时,对pH值、悬浮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按日自行监测,若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管网采用明管及专管设计,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将整个生产车间(含生产线布置区域、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贮存库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采取防渗措施,其他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依托加工区现有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明管及专管设计、车间防腐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的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空压机、水泵等,噪声源强65~90分贝。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带来的影响可以接受。 (6)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各类废槽液及槽渣、蒸发浓缩后的含钯废液、废树脂、钯废水处理系统废RO膜、树脂再生液、化学药剂废包装材料、槽液过滤废滤芯、槽液过滤废活性炭、车间废拖把及含油棉纱手套、空压机含油冷凝废液、废润滑油及桶,产生量合计约49.08吨/年,目前,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危险废物贮存库正在重建,其重建完成前,危险废物经占地面积7.2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其重建完成后,危险废物经占地面积7.2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按日转移至租用的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暂存,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品、未沾染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包装物、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RO膜,产生量合计约3.7吨/年,经占地面积7.2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6.75吨/年,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Ⅱ级,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Ⅱ级。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并整体设置接水托盘;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接水托盘及围堰;槽液过滤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均设置接水盘;架空设置8个废水中转槽及废水收集池;依托加工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加工区废水处理站建有有效容积400立方米含镍废水事故池、有效容积500立方米含铬废水事故池、有效容积50立方米含氰废水事故池和有效容积1650立方米其他事故池,建有2个有效容积分别为100立方米、2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管网设有雨污切换装置,可满足项目事故废水收集需要;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铬、六价铬排放总量分别为0.442吨/年、0.056吨/年、4.296千克/年、0.986千克/年、0.247千克/年。 |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605-500111-04-01-488709)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