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建设项目 > 批准过程信息  >  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6-005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19 [ 发布日期 ] 2026-05-19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60519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金属表面处理项目(江鸿金属)

重庆市潼南区巨科电镀园36#厂房北侧

重庆江鸿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购买位于重庆市潼南工业园区东区重庆市潼南区巨科环保有限公司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36#厂房(1-5/A-D)(建筑面积约883.12平方米)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15万平方米/年自动装饰铬生产线,以及配套抛光线、纯水制备系统、危险化学品库、液体化学品库、固体化学品库、来料工件区、成品暂存区、废气处理系统、危险废物贮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等公用、辅助、储运、环保设施。表面处理的主要产品为摩托车配件和五金配件,基材为铁件和不锈钢。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77万元,占总投资的6.42%;劳动定员40人,每天工作10小时,年工作300天。

项目未批先建已有两年,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8月8日出具了《关于重庆江鸿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装饰铬生产线项目处理意见》,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建设单位已停止建设,按要求办理环保手续。

(1)大气环境:项目电镀线整体围挡,采取双侧槽边抽风和顶吸抽风方式收集工艺废气。装饰铬生产线废气主要为电解酸洗槽盐酸雾,阴极除油、阳极除油槽碱雾,镀铬槽铬酸雾;烘干系统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含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抛光线产生的颗粒物。电解酸洗槽产生的废气进入1#喷淋塔采取碱液吸收法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镀铬槽产生的废气进入2#喷淋塔处理,铬酸雾经回收后再采用亚硫酸钠液还原吸收法处理,铬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系统设置独立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实现废气处理药剂添加精准化和自动化。烘干系统采用低氮燃烧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光作业区封闭式作业,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流净化塔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以厂房边界外200米作为环境防护距离,该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电镀生产线产生的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化验废水、倒槽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等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约37.95立方米/天,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9立方米/天。生产废水按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混排废水等4类废水进行收集,进入厂房外东侧设置的各废水收集池,再通过专管输送至加工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各类生产性废水通过分质分类的废水收集系统进入加工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加工区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能力约3710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处理需要。本项目废水依托加工区废水处理站分质分类处理,其中,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镍;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混排处理系统出口总镍、总铬、六价铬应满足《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的要求;废水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氮、总铁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加工区雨水排口有流动水排放时,对pH值、悬浮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按日自行监测,若监测1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项目采取制纯水系统产生的浓盐水线上回用和逆流漂洗等节水措施,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小于8升/平方米。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应采用明管和专管,电镀生产线架空3米设置,厂房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并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要求采取防腐措施。加工区设置有5口地下水监控井,通过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采用明管和专管、防腐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造成大的影响。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循环泵、风机、低氮燃烧器、布轮抛光机等,噪声源强80~90分贝。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加工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大的影响。

(6)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倒槽废液(渣)、废滤材、废拖把和劳保用品、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等,产生量合计约28.48吨/年,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采用双层防渗漏桶收集,固态危险废物采用袋装收集后,分类暂存于1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工件、纯水制备废滤膜、抛光废布轮、旋流净化塔废物产生量合计约47.68吨/年,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10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物资回收机构回收或生产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6吨/年,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主要环境风险为槽体发生泄漏。电镀生产线设置托盘,车间地面设置围堤,事故泄漏槽液通过托盘及围堤收集后通过提升泵经各类废水管网,输送至废水处理站事故废水池。加工区废水处理站根据废水类别分类设置有10个事故池,事故池总容积3139立方米,其中浓酸事故池88立方米、浓碱事故池88立方米、前处理废水事故池665立方米、混排废水事故池363立方米、含磷废水事故池484立方米、铜锌废水事故池242立方米、含镍废水事故池302立方米、含铬废水事故池484立方米、含氰废水事故池181立方米、生活污水事故池242立方米,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要。加工区共设置了3个初期雨水兼消防事故收集池,1#位于加工区污水处理厂西南侧有效容积100立方米、2#位于加工区东南角化学品库区旁有效容积200立方米、3#位于加工区西侧有效容积100立方米,雨水管网均设有雨污切换装置,项目依托最近的3#初期雨水兼消防事故池可满足火灾消防事故废水收集需要。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80.65千克/年,氨氮排放量为73.08千克/年,总铬排放量为0.61千克/年,六价铬排放量为0.15千克/年;废气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7.32千克/年,颗粒物排放量为245.28千克/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4千克/年。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07-500152-04-01-136319)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