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6-0044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0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60420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重庆瑞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新建电镀生产线项目 |
重庆市璧山区电镀集中加工区南区1#厂房1F |
重庆瑞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重庆百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租赁位于璧山高新区电镀集中加工区南新材料产业园1#厂房1F(建筑面积约2912.1平方米)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14万平方米/年的全自动滚镀碱锌生产线、1条8万平方米/年的全自动滚镀锌镍生产线、1条12万平方米/年的全自动滚镀酸锌生产线、1条9万平方米/年的全自动挂镀碱锌生产线以及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贮存库、废气处理系统、纯水制备系统、化验室、检测室、化学品仓库、配件仓库、来料区等公用、辅助、储运、环保设施。表面处理的主要产品为汽车、摩托车、通机配件等,基材都为铁件。 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环保投资170万元,占总投资的6.07%;劳动定员30人,采用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4条电镀生产线整线围闭,采取双侧槽边抽风和顶吸抽风方式收集工艺废气。1#滚镀碱锌生产线酸洗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2#滚镀锌镍生产线酸洗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3#滚镀酸锌生产线酸洗、酸电解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4#挂镀碱锌生产线酸洗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1#滚镀碱锌生产线酸洗槽产生的废气进入1#废气净化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后经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2#滚镀锌镍生产线酸洗槽产生的废气进入2#废气净化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后经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3#滚镀酸锌生产线酸洗槽、酸电解槽产生的废气进入3#废气净化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后经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4#挂镀碱锌生产线酸洗槽产生的废气进入4#废气净化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后经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系统设置独立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实现废气处理药剂添加精准化和自动化。厂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浓度限值。项目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废水产生量约107.24立方米/天,按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络合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前处理废水主要来自4条生产线除油、酸洗、活化、酸电解等工序,产生量约67.13立方米/天;综合废水主要来3条镀锌生产线除油、酸洗、电解、活化工序,产生量约23.69立方米/天;含镍废水主要来自滚镀锌镍生产线镀锌镍、出光工序,产生量约5.11立方米/天;含铬废水主要来自4条生产线钝化工序,产生量约9.92立方米/天;络合废水包括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39立方米/天。各类生产废水依托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分质分类预处理,环评预测,拟建项目各类废水能够满足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废水处理能力约20000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处理需要。拟建项目废水依托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分质分类处理,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镍及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满足《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要求;废水总排口pH、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氮、总磷、总铁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项目采取纯水制备系统反渗透浓水回用和逆流漂洗等节水措施,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小于8升/平方米。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管道采取“可视化”,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厂房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并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要求采取防腐措施。园区设置有6口地下水监控井,通过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防腐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烘干炉、脱水机、空压机等,噪声源强75~90分贝。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前处理槽渣(化学除油、电解除油等)、废酸(酸洗、活化等)、中和废液(中和等)、含锌废槽渣、含铬废槽渣(钝化等)、含镍废槽渣(电镀锌镍等)、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材料、车间废拖把及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滤芯、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桶、空压机冷凝含油废液等,产生量合计约41.442吨/年,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采用双层防渗漏桶收集,固态危险废物采用袋装收集后,分类暂存于2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品产生量约0.5吨/年,纯水制备废滤膜产生量约0.1吨/年,未沾染危化品的包装物1.0吨/年,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9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物资回收机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5吨/年,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最高为Ⅲ级,主要环境风险为槽体发生泄漏。电镀生产线设置整体接水盘,车间内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泄漏的生产废水或槽液均由车间地面进入应急水池,再通过园区管道进入园区收集罐体。园区废水处理站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要。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6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23吨/年,总铬排放量为0.59千克/年,六价铬排放量为0.06千克/年。 |
重庆市市璧山区发展改革委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9-500120-04-01-733124)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