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6-00350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30 | [ 发布日期 ] | 2026-03-30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60330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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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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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钇金属表面处理建设项目 |
重庆市璧山区电镀集中加工区F05号楼 |
重庆万钇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重庆后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
拟建项目租赁位于璧山高新区电镀集中加工区北区F05号楼1层①号厂房(建筑面积约1675平方米)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15万平方米/年滚镀酸锌生产线,1条13万平方米/年挂镀锌镍生产线,1条10万平方米/年滚镀锌镍生产线及其配套0.5万平方米/年自动钝化线,以及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处理系统、纯水制备系统、化学品仓库、化验室、来料/成品暂存区等公用、辅助、储运、环保设施。表面处理的主要产品为自动化生产设备配套的零部件(机械手转轴)及汽摩零配件(汽车加强板)等,基材都为钢件。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6.7%;劳动定员30人,采用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项目未批先建,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5年11月向企业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璧环罚〔2025〕24号),企业已按照要求正常交纳处罚金并停止建设。 |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3条电镀生产线整线围闭,采取双侧槽边抽风和顶吸抽风方式收集工艺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酸洗、酸电解产生的氯化氢。滚镀酸锌生产线产生的废气进入1#废气净化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挂镀锌镍生产线产生的废气进入2#废气净化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滚镀锌镍生产线产生的废气进入3#废气净化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系统设置独立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实现废气处理药剂添加精准化和自动化。厂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限值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厂房边界外2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约115.3立方米/天,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35立方米/天,按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络合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前处理废水主要来自3条生产线除油、酸洗、活化工序和3座废气净化塔喷淋废水,产生量约73.06立方米/天;综合废水主要来自滚镀酸锌生产线预镀、镀锌、出光工序,产生量约12.43立方米/天;含镍废水主要来自挂镀锌镍生产线镀锌镍、出光工序和滚镀锌镍生产线镀锌镍、出光工序,产生量约16.55立方米/天;含铬废水主要来自3条生产线钝化工序,产生量约11.21立方米/天;络合废水包括地面清洁废水、冷却塔排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05立方米/天。各类生产废水依托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分质分类预处理,环评预测,拟建项目各类废水能够满足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废水处理能力约2万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处理需要。拟建项目废水依托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分质分类处理,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镍及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应满足《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02-2017)要求;废水总排口pH、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氮、总磷、总锌、总铁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项目采取纯水制备系统反渗透浓水回用和逆流漂洗等节水措施,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小于8升/平方米。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管道采取架空,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厂房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并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要求采取防腐措施。园区设置有5口地下水监控井,通过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架空、防腐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冷冻机、过滤机、甩干机、水泵、废气风机及空压机等,噪声源强58~85分贝。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倒槽废液(渣)、废滤芯、废滤布、压滤机滤饼、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材料、车间废拖把及废劳保用品等,产生量合计约42.43吨/年,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采用双层防渗漏桶收集,固态危险废物采用袋装收集后,分类暂存于1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1.0吨/年,纯水制备废滤膜产生量约0.05吨/年,未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0.2吨/年,废挂具0.1吨/年,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10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物资回收机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5吨/年,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最高为Ⅲ级,主要环境风险为槽体发生泄漏。生产线设置在2米架空平台上,架空平台上方设置托盘,托盘上方设置槽体,车间内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泄漏的生产废水或槽液均由车间地面进入车间内应急水池,再通过园区管道进入园区收集罐体。3个废气净化塔分别设置有效容积4立方米围堰。加工区污水处理厂设有1000立方米的含铬废水事故池、1000立方米的含镍废水、3000立方米的综合废水事故池,南区地下车库内设有1座45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事故消防废水收集池),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要。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561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248吨/年,总铬排放量为0.7千克/年,六价铬排放量为0.2千克/年。 |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改革委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9-500120-04-01-291227)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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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鹄阳极氧化生产线项目 |
重庆市璧山区聚金大道3号5号楼1层 |
重庆市儒鹄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后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
拟建项目租赁位于璧山高新区电镀集中加工区北区F05号楼1层②号厂房(建筑面积约1675平方米)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155万平方米/年挂镀阳极氧化生产线,以及喷砂间、打样线、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处理系统、纯水制备系统、磷回收装置、化学品库房、检测室、成品/来料放置区等公用、辅助、储运、环保设施。表面处理的主要产品为汽摩零配件(摩托车把手、汽车压缩机动静盘)及五金配件(阀门),基材都为铝件。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29%;劳动定员40人,采用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项目未批先建,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5年11月向企业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璧环罚〔2025〕21号),企业已按照要求正常缴纳处罚金并停止建设。 |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阳极氧化生产线整线围闭,采取双侧槽边抽风和顶吸抽风方式收集废气。生产线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喷砂产生的颗粒物,碱洗和除油产生的碱雾,化学抛光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砂面工序产生的氟化物、氨,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自动喷砂机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化抛、除油、砂面工序废气经“二级酸雾净化塔+静电除雾装置”处理,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氨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氧化工序废气经酸雾净化塔处理,硫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碱洗槽废气经碱雾净化塔处理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系统设置独立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实现废气处理药剂添加精准化和自动化。厂界颗粒物、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厂房边界外2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约338.19立方米/天,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8立方米/天,按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络合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前处理废水主要来自除油、碱洗、砂面工序和净化塔喷淋废水、水喷淋除尘废水,产生量约76.67立方米/天;含镍废水主要来自封闭工序,产生量约55.62立方米/天;含铬废水主要来自除灰、出光工序,产生量约31.02立方米/天;络合废水包括化抛、氧化、染色工序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等,产生量约176.68立方米/天。各类生产废水依托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分质分类预处理,环评预测,拟建项目各类废水能够满足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废水处理能力约2万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处理需要。拟建项目废水依托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厂分质分类处理,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镍及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应满足《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02-2017)要求;废水总排口pH、COD、NH3-N、SS、石油类、总铝、总氮、总磷、氟化物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色度、LAS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项目采取纯水制备系统反渗透浓水回用和逆流漂洗等节水措施,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50%,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小于8升/平方米。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管道应采取架空,阳极氧化生产线架空设置,厂房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并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要求采取防腐措施。园区设置有5口地下水监控井,通过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架空、防腐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冷冻机、冷却塔、超声波发生器、水泵、喷砂机、废气风机及空压机等,噪声源强58~80分贝。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倒槽含渣废液、过滤机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材料、车间废拖把及废劳保用品、磷回收设备产生的废浓缩液等,产生量合计约72.87吨/年,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采用双层防渗漏桶收集,固态危险废物采用袋装收集后,分类暂存于3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除尘粉尘产生量约0.95吨/年,未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0.3吨/年,废挂具产生量约0.1吨/年,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2吨/年,废铁砂产生量约3吨/年,纯水制备废滤芯产生量约0.05吨/年,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40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物资回收机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6吨/年,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最高为Ⅲ级,主要环境风险为槽体发生泄漏。生产线设置在2米架空平台上,架空平台上方设置托盘,托盘上方设置槽体,车间内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泄漏的生产废水或槽液均由车间地面进入车间内应急水池,再通过园区管道进入园区收集罐体。二级酸雾净化塔设置有效容积4.3立方米围堰,酸雾净化塔设置有效容积10.25立方米围堰,碱雾净化塔设置有效容积0.5立方米围堰。加工区污水处理厂设有1000立方米的含铬废水事故池、1000立方米的含镍废水、3000立方米的综合废水事故池,南区地下车库内设置1座45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事故消防废水收集池),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要。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1吨/年,氨氮排放量为0.8吨/年,总铬排放量为1.86千克/年,六价铬排放量为0.47千克/年。 |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改革委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1-500120-04-05-480182)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