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5-01619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6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6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1226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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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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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0沪渝高速垫江至长寿段改扩建工程 |
长寿区、垫江县 |
重庆渝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G50沪渝高速垫江至长寿段现有路线起于垫江县太平镇太平枢纽,途经垫江县澄溪镇,长寿区海棠镇、云台镇、石堰镇、龙河镇、新市街道,止于长寿区渡舟街道长梁枢纽互通。路线全长45.620千米,其中垫江县10.88千米,长寿区34.74千米,原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米,全线设桥梁1492米/26座、枢纽互通3座、服务区1处、一般互通4座、分离式立交桥44座、通道共133道、涵洞53道,全线无隧道工程,现有工程于2003年底建成通车。 G50沪渝高速垫江至长寿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项目)属改扩建性质,沿既有高速原路改扩建,改扩建后线路总长45.620千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采用两侧拼宽为主的扩建方式。其中太平枢纽至云台互通段线路长度18.790千米,除澄溪段4.327千米单侧拼宽外,其余采用双侧拼宽,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5米;云台互通至终点长梁枢纽线路长度27.075千米,采用双侧拼宽,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1米。沿线设桥梁1920.25米/32座、互通式立交7座、分离式立交桥47座、通道134道、涵洞47道、收费站4处、扩建垫江服务区1处、新增养护工区1处、新建渡舟监控分中心1处。设计近、中、远期分别为2029年、2035年、2043年。 项目总工期36个月,设9处弃渣场、8处梁板预制场、4处钢筋加工厂、8处拌和站、4处施工营地,新建施工便道 48.3千米。 项目总投资约54.65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455万元,占总投资的0.43%。 |
(1)加强沿线生态保护。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对临时占地表层土壤保护,剥离表土用于边坡绿化和表土回填,施工结束后耕地采取植草护坡、绿化复垦等生态恢复措施,植物恢复优先选择乡土植物物种;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及照明范围,减少夜间高强度照明,机械作业避开鸟类和兽类晨昏活动的高峰期,强扰动作业尽量避让黑水鸡繁殖期(4月—7月),以减少对鸟类及爬行类动物的惊扰,施工完成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采取植被恢复措施。施工期间加强临时工程边坡防护,弃渣场按照“先挡后弃”的原则处置废弃土石方,落实截排水沟、防雨布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占用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区域定期洒水降尘,设置全封闭围挡及喷淋雾化系统;施工工地内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应硬化处理,车辆进出口设置冲洗设施及配套沉淀池;场地内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细颗粒散装建材密闭存放,采用密闭式罐车运输;施工结束后拌和站及时拆除,沥青混凝土拌和采用封闭式拌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路面养护和道路绿化,服务区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后排放。 (3)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MB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地清洁绿化。预制加工场、混凝土拌合站施工生产废水经酸碱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施工用水;桥梁施工段严禁机械油料和废油进入水体,施工机械定期检查保养,防止发生漏油事故,施工场地油罐远离周边地表水体布置,废弃机械油料和废油应及时回收处理。运营期沿线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等生活污水经MB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服务区污水回用于绿化洒水、冲厕用水等,收费站等附属设施污水作为农肥回用于周边农田,线路两侧服务区分别设置容积为300立方米回用水池。 (4)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施工场地临老井湾-2局部、苟家庄-1局部居民点一侧设置隔声围挡、移动声屏障,夜间禁止施工。高噪声施工设备远离天兴桥-5局部、竹林湾南侧居民点等布置;居民集中路段避免夜间施工,途经集中居民点的施工便道采取禁止夜间运输作业及限速措施。运营期在中期预测超标的98处保护目标位置设总长约40.074千米的声屏障,采用冷轧镀锌钢板或铝合金板材料材质为主,其中4.5米高声屏障约25.988千米(含内部填充离心玻璃吸声棉的多层复合声屏障2.608千米),3.5米高声屏障约14.086千米,声屏障采取吸声板孔微弧声屏障为主,声屏障设计与建设过程应充分利用自然地形物,并考虑与周边植被景观的环境融合效果。预留噪声治理费用,据跟踪监测结果、实际影响、居民意愿等进一步完善必要的防治措施,其中胡家湾-7、胡家湾-8应预留采取隔声窗的噪声治理费用。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结合线路两侧噪声预测超标情况,合理划定建筑物与项目的噪声防护距离,龙河场镇规划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临路侧不宜布局卧室、教室、宿舍功能用房。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弃土石方送弃渣场消纳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营地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机械定期进行检查保养防止漏油,汽油或柴油罐设置地点应远离地表水体布置,废弃机械油料及废机油妥善回收处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卧龙河大桥、夏家观中桥、红建水库大桥、李家湾大桥路段加装防撞护栏,加强各桥梁照明等交通设施的设计。垫江服务区增设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径流收集系统、容积不小于50立方米的事故池。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径流收集沟、事故池等区域落实防渗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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