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5-01587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9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9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1219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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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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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生产线改造项目 |
忠县工业园区乌杨组团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
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医设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依据投资备案信息拟建项目属于改建,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对A01车间已建成的头孢唑肟酸生产线和头孢西丁酸生产线进行整合改造,改造后共线生产头孢西丁酸10.92吨/年、头孢唑肟酸57.68吨/年、头孢孟多酯酸5.09吨/年、头孢他定二盐酸盐35吨/年、头孢美唑酸10吨/年、头孢曲松钠粗品53.95吨/年、头孢呋辛酸60.74吨/年、头孢唑林酸10.10吨/年,全部作为原料转至A06车间进行相应原料药生产,并保留在建350吨/年头孢克洛生产线。对A06车间已建成的头孢西丁钠生产线和头孢唑肟钠生产线进行整合改造,改造后共线生产头孢西丁钠10吨/年、头孢唑肟钠成品60吨/年、头孢孟多酯钠5吨/年、头孢他啶五水化合物30吨/年、头孢美唑钠10吨/年、头孢曲松钠成品100吨/年、头孢呋辛钠60吨/年、头孢唑林钠10吨/年。依托在建A07溶剂回收车间9套精馏装置对改造后生产线母液进行溶剂回收,主要包括:乙酸乙酯、丙酮、甲醇、正庚烷、乙腈、二氯甲烷、四氢呋喃、碳酸二甲酯等。配套公用、辅助、环保、储存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实施后,全厂化学原料药总生产规模由1355.6吨/年减少至1140.6吨/年,中间体总生产规模由1145.728吨/年减少至864.448吨/年,中间体全部用于原料药生产。 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4.6%;不新增劳动定额。 |
(1)地表水:拟建项目废水采取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车间需灭活处理的废水根据各药物性质,分别采用“焦亚硫酸钠还原+氢氧化钠中和”、“氢氧化钠中和”、“双氧水氧化”灭活工艺处理后分类进入废水预处理设施。灭活后高盐废水经现有“三效蒸发”除盐预处理后,与灭活后高浓废水一并经现有“微电解/H2O2+沉淀”处理后,再与灭活后低浓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质检废水等低浓废水一并经“水解酸化+厌氧+AO+MBR+臭氧氧化+接触氧化+絮凝沉淀”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2)大气环境:拟建项目A01、A07生产车间含卤素废气以及A地块原料罐区二的二氯甲烷和36%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经在建“冷凝+碱洗+石蜡油吸附+植物药剂吸收+活性炭纤维吸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在建1根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A01、A06、A07生产车间不含卤素废气和不含卤素的原料罐区储罐呼吸废气经现有“冷凝+碱洗+RTO+两级碱洗”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现有1根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现有1#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碱洗+活性炭纤维吸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2#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碱洗+石蜡油吸收+植物药剂吸收+活性炭纤维吸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按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 - 2019)要求采取措施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范围为项目场地内各车间和储罐区边界为起始位置外延300米所形成的包络线范围。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已有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后续也不得规划建设。 (3)声环境: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 (4)地下水(土壤):拟建项目按地下水环境导则等管理要求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采用明管和专管输送,采取分区防腐防渗措施;依托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5)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固体废物厂内合规暂存。拟建项目生产过程和溶剂回收过程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精馏釜残、废脱色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定期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未沾染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拟建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拟建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设置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依托的现有储罐区设置有围堰;依托厂区现有总有效容积28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池)及雨污切换系统;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托园区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和5000立方米的园区事故池,厂区事故池容纳不下的事故废水可送至园区事故池暂存。 |
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408-500233-04-02-663248)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