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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5-013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30 [ 发布日期 ] 2025-10-30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1030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万州电厂二期扩建项目

重庆市万州区万州经开区新田组团

国能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在国能重庆万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煤发电机组南面,利用现有厂区部分用地及厂区外面积约87100平方米新增用地进行建设,主要建设2×100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2×2931吨/小时锅炉,配套建设循环水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燃煤输送系统、燃煤制粉系统、除灰渣系统、锅炉烟气处理系统等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部分工程依托企业现有设施。

项目总投资为6655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400万元,占总投资的8.02%;新增劳动定员150人;实行三班制,年工作时间365天;燃煤发电机组年利用小时数4500小时。

(1)大气环境:项目新建发电机组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采用“SCR脱硝+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处理,每台锅炉设置1套烟气SCR脱硝装置、2台并联的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和1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两台锅炉共用1座240米高双管集束烟囱。按照《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要求,发电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最低技术出力以上全负荷范围达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氨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发电机组锅炉烟气排放设置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不设置烟气治理设施旁路烟道。作为“以新带老”措施,对现有发电机组锅炉进行锅炉的燃烧调节和SCR装置的喷氨分区调节(即精准喷氨系统)改造。项目采用封闭煤场并设置微雾抑尘装置,燃煤采用封闭皮带通廊(输煤栈道)输送,转运过程主要落点设置微雾抑尘装置,粉煤灰、石灰石粉采取厂内灰库、石灰石粉仓封闭储存,粉煤灰、石灰石粉运输采用罐车密闭转运,输煤转运站、碎煤机室封闭并设置烧结板除尘器、废气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原煤仓顶部设置烧结板除尘器,石灰石粉仓、灰库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锅炉补给水系统产生超滤及盘式过滤器反洗水、反渗透浓水、树脂再生产生的酸碱废水,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树脂再生产生的酸碱废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及循环冷却排污水等经常性工业废水,以及空气预热器冲洗排水、锅炉化学清洗排水和机组杂排水等非经常性工业废水。项目新增2套处理能力分别为12立方米/小时的脱硫废水处理装置,脱硫废水采用“低温多效闪蒸浓缩+高温旁路烟气干燥”工艺处理,闪蒸浓缩产生的冷凝水用于脱硫系统工艺补水,经浓缩后的浓缩液进入高温烟气旁边干燥塔中干燥,干燥系统产生的少量水蒸气随烟气回到除尘器前主烟道内,干燥灰最终进入灰库。项目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反渗透浓水用于脱硫系统工艺补水,机组杂排水用作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水。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超滤及盘式过滤器反洗水排入企业现有复用水池,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和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树脂再生产生的酸碱废水送现有工程的中和池经中和处理后排入企业现有复用水池,含煤废水经“电絮凝”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企业现有复用水池,空气预热器冲洗排水、锅炉化学清洗排水等非经常性废水依托企业现有工业废水贮存池以及非经常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企业现有复用水池,上述废水回用于煤场喷洒及运煤栈桥冲洗等,不外排。项目循环冷却排污水部分回用于脱硫系统工艺补水、进入企业现有复用水池或经净水站澄清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化学水池,回用不完的直接经企业现有循环冷却水排污口排放至长江,循环冷却排污水最大排放量约414立方米/小时,废水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新建1座设计处理规模为2×5立方米/小时(备用1套)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参照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喷洒及道路洒水抑尘等。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带来影响。

(3)地下水:项目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及池体架空设置,脱硫废水管道采用明管及专管;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脱硫区(含石灰石浆液池、吸收塔、石膏脱水车间、浆液事故罐区等)、烟气脱硝还原剂制备车间、循环水站硫酸贮存区和次氯酸钠贮存区、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区、含煤废水处理站等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煤场、碎煤机室、主厂房、冷却塔、生活污水处理站、灰库、渣仓等区域设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依托企业现有设置的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分区防渗、设置围堰、设置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等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碎煤机、锅炉排汽口、空压机、冷却塔、风机及各类机泵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其中冷却塔采用节能型逆流式自然通风高位收水冷却塔,东南侧厂界冷却塔区域设置长100米、高10米声屏障。

(6)固体废物:项目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石子煤、净水站污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和失效渗透膜、废气处理废布袋等。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石子煤均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置。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和失效渗透膜交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净水站污泥外售综合利用或交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气处理废布袋交有能力处理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送企业现有燃煤发电机组锅炉进行掺烧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脱硝废催化剂、废弃油类、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试剂瓶、废油桶、废油漆桶、废铅蓄电池、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其中脱硝废催化剂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实施后,拆除企业现有200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新建1座400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用于企业全厂危险废物的贮存。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企业现有柴油罐区、酸碱罐区、尿素溶液储罐、水汽化验站药品库、燃油泵房等均设有围堰,制氢站设置有泄漏检测报警、视频监控等装置,污泥仓设置有毒气体检测仪器等。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对企业现有工程脱硫车间泵区增设围堰。项目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新建次氯酸钠储罐、硫酸储罐、尿素溶解罐、尿素溶液储罐等设置围堰;液体储罐设置液位高低报警器;危险废物暂存间设有导流沟和收集池;烟气脱硫系统设置事故浆液箱;石膏脱水车间大门设置围堤、车间设置导流沟;事故废水依托企业现有已建设2座总容积为6000立方米的工业废水贮存池收集;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实施后全厂新增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51.84吨/年、2.59吨/年,新增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219.92吨/年、801.7吨/年、613.3吨/年。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核准(项目代码:2508-500000-04-05-202141)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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