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5-0097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8-14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0814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 10万吨废纸制浆和8万吨生活纸项目 |
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创业大道 88号 |
重庆市泰盛纸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居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泰盛纸业有限公司为上海泰盛制浆(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该公司位于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组团,2017年8月高档生活用纸产品纸及妇婴卫生用品项目环评批复(渝(潼)环准〔2017〕023号),2022年11月取得潼南高新区(南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环评批复(渝(潼)环准〔2022〕47号),2023年3月取得12万吨特种纸项目环评批复(渝(市)环准〔2023〕10号),目前三个项目均在建。 重庆市泰盛纸业有限公司拟购买同属上海泰盛制浆(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的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40亩用地,实施年产10万吨废纸再生浆和8万吨生活纸项目。项目废纸脱墨制浆生产线以外购国内废纸为原料,采用无氯漂白工艺,年产10万吨回用纤维浆,其中2万吨回用纤维浆外卖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8万吨回用纤维浆用于生产卫生纸,回用纤维浆满足《回用纤维浆》(GB/T24320-2021)中脱墨漂白回用纤维浆质量标准要求。4条卫生纸原纸生产线均以回用纤维浆为原料,采用车速为1600米/分钟,幅宽2.85米的高速纸机,年产卫生纸8万吨,卫生纸产品满足《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GB/T20810-2018)质量标准要求。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个破碎车间、1个制浆车间、1个造纸车间。破碎车间内设置10万吨/年废纸脱墨制浆生产线破损工序以及原料存储区、辅料库房;制浆车间内设置1条废纸脱墨制浆生产线及1套制浆白水回用系统及配套制浆白水塔;造纸车间内设置4条2万吨/年卫生纸原纸生产线及1套造纸白水回用系统。项目配套建设4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1座30立方米双氧水储罐。在建7000立方米/天废水处理站扩能改造,建设1套处理规模为3000立方米/天采用“格栅+气浮+预酸化+内循环厌氧反应器”工艺的脱墨浆制浆废水预处理设施;建设1套处理规模为7000立方米/天采用“格栅+斜网+混凝沉淀+初沉池”工艺的造纸废水预处理设施;1座处理规模为10000立方米/天采用“厌氧/好氧(A/O)工艺+二沉池+高效沉淀”工艺的生化处理设施和1套2700立方米/天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的再生水系统。在建1200立方米事故池扩容至2400立方米,配套建设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回用水管网及雨污切换阀。项目办公楼、食堂、生化池依托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已建工程,倒班宿舍、危废贮存库、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依托在建12万吨特种纸项目,用电、用汽均依托潼南高新区(南区)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总投资5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0万元,占总投资的4.4%。 |
(1)大气环境: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造纸车间高速纸机产生的造纸纤维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等。造纸车间4台高速纸机产生的造纸纤维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后分别经4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废气经“化学洗涤+生物除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界颗粒物等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限值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项目实施后,新增的废水主要包括制浆车间产生的密封废水、排渣废水、白水回收系统回用不完的多余白水,造纸车间产生的白水回收系统回用不完的多余白水、辅助工艺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同时,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将拆除其厂区现有废水处理站,将生产废水(约1049.8立方米/天)排入重庆市泰盛纸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项目实施后,重庆市泰盛纸业有限公司及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生产合计废水排放量由4020.47立方米/天减少至4007.58立方米/天,生活污水排放量由66.57立方米/天增加至至76.47立方米/天,废水排放量合计由4087.04立方米/天减少至4084.05立方米/天。 项目实施后,制浆车间产生的124.2立方米/天密封废水、688.2立方米/天排渣废水、891.82立方米/天白水回收系统回用不完的多余白水经脱墨浆制浆废水预处理设施采用“格栅+气浮+预酸化+内循环厌氧反应器”工艺预处理;造纸车间产生的577.19立方米/天白水回收系统回用不完的多余白水、177.75立方米/天辅助工艺废水,65立方米/天设备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以及在建项目2171.07立方米/天生产废水、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1049.8立方米/天生产废水经造纸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采用“格栅+斜网+混凝沉淀+初沉池”工艺预处理;上述处理预处理后废水经“厌氧/好氧工艺+二沉池+高效沉淀”处理后,2633.72立方米/天废水可进入再生水回用系统采用“浸没式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深度处理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2954.09立方米/天废水以及1053.49立方米/天再生水系统排污水,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悬浮物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和色度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化池处理,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悬浮物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氨氮和总磷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潼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应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谢家沟排入涪江。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地上“可视化”设计,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污水处理站、事故池、辅料库房、制浆车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危废贮存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纸车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依托现有1处地下水监测井开展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分区防渗、废水截流收集等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项目实施后,新增噪声源主要为循环冷却塔、转鼓碎浆机、磨浆机、热分散系统、各类泵、压力筛、空压机、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固体废物:项目实施后,新增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碎浆、高浓度除渣、粗筛工序产生的浆渣、第一次浮选工序产生的脱墨渣、污水处理站污泥(除脱墨污泥)、废纸包装材料、成型工序产生的废塑酯网等,产生量合计约56803.44 吨/年,定期交专业机构回收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过期废化学品、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空压机产生的含油废液等,产生量合计约20.2吨/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脱墨废水预处理设施脱墨池污泥产生量约680吨/年,无法确定其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应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要求展开危险废物鉴别工作,鉴别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化池污泥产生量约10吨/年,由环卫部门清掏;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8.7吨/年,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厂区在建1间9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和1间120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能够满足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需要。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药剂搅拌器所在区域和辅料库房液体化学品暂存区设置收集沟和收集池,液态辅料使用工段设置托盘,白水回收塔及双氧水储罐设置围堰,在建有效容积1200立方米事故池扩建至2400立方米,设置雨污切换阀,修订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81.069、15.207吨/年,分别较现有工程增加约28.4、11.98吨/年。由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废水项目污水处理站,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增加29、12吨/年,重庆市泰盛纸业有限公司本身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减少0.06、0.02吨/年。全厂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量为1.817吨/年,较现有工程新增约1.64吨/年。潼南区2024年PM2.5超标,颗粒物应按照2倍总量指标进行替代削减,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项目总量来源的说明。 |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11-500152-04-01-908156)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