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5-0078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7-11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0711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美特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 |
重庆铜梁高新区铜梁片区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一期3号标准厂房2单元1楼和3楼 |
重庆新美特科技有限公司 |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属扩建项目,拟租用科技园二期6号标准厂房1单元1楼和3楼,在3楼建设1条电镀面积约29万平方米/年ABS塑胶表面处理生产线及配套化学品仓库、来料存放区、成品存放区、实验室、纯水制备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电镀产品为汽车、摩托车的车标、反光镜、操作杆头等零配件以及冰箱、电视机等电镀装饰件。ABS塑胶表面处理生产线主要工艺过程包括“①前处理:超声波除蜡-高温除油-预粗化-亲水-粗化-中和还原-表调-预浸-钯活化-酸/碱解胶;②化学镍-活化-酸铜-活化;③镀镍镀铬:光亮镍为:半光镍-光镍-镍封-铬酸活化-镀铬,或半光镍-光镍-镍封-三价白铬/三价黑铬-电解保护;珍珠镍为:半光镍-光镍-预镀镍-珍珠镍-镍封-电解活化-镀铬,其中光亮镍生产线占比90%,珍珠镍生产线占比10%”,产品不设置退镀线,退镀槽主要对挂具进行退镀。 拟建项目主体生产线和辅助、环保设施已建成,但尚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5年5月向企业送达了《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铜环罚告〔2025〕19号》。 拟建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7.75%。 |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生产线采取整线围挡,采取单侧/双侧槽边抽风和顶吸收抽风方式收集工艺废气,其中龙门线槽体采用双侧槽边抽风,环形线槽体采用单侧槽边抽风。生产线废气主要包括粗化槽和亲水槽产生的硫酸雾,钯活化槽产生的盐酸雾,化学镍槽产生的氨气,镀铬槽、三价白铬槽、三价黑铬槽产生的铬酸雾,退挂槽产生的硝酸雾。由于生产线过长,废气采取分段收集处理:粗化槽铬酸雾经配备的格网凝聚回收铬酸后,与粗化槽、亲水槽硫酸雾一起经1#喷淋塔采用三级亚硫酸钠氧化吸收法处理,硫酸雾、铬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镀铬槽、三价白铬槽、三价黑铬槽铬酸雾经配备的格网凝聚回收铬酸后,经2#喷淋塔采用三级亚硫酸钠氧化吸收法处理,铬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预浸槽、钯活化槽氯化氢,化学镍槽氨,退镀槽氮氧化物一起经3#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氯化氢与氮氧化物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氨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后经1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龙门线通过半光镍槽、光镍槽、镍封槽、预镀镍槽、珍珠镍槽的双侧抽风及顶吸对剩余逸散的铬酸雾进行收集后,经4#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铬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1根28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系统设置独立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实现废气处理药剂添加精准化和自动化。作为“以新带老”措施,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整体围闭。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厂房边界外200米,该环境防护距离位于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主要包括生产线上的各类清洗废水、接水盘收集的散水、蒸汽冷凝水、废气净化塔废水、滤芯清洗水、实验室清洗废水、拖把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清洁废水等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约114.01立方米/天,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16立方米/天。生产废水按照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镍废水(络合废水)、综合废水、混排废水、前处理废水等6类废水进行收集,进入厂房1楼设置的各类废水收集罐,再通过可视化管道输送至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其中含铬废水产生量35.63立方米/天,含镍废水产生量28.98立方米/天,含镍废水(络合废水)产生量7.15立方米/天,综合废水产生量30.98立方米/天,混排废水产生量0.48立方米/天,前处理废水产生量10.55立方米/天。环评预测,拟建项目各类废水能够满足科技园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园区废水处理站按照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综合废水、络合废水、混排废水、前处理废水等废水进行分类处理,废水处理能力约3600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处理需要。园区废水处理站已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电镀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要求的函》(渝环函〔2021〕29号)要求进行了升级改造,第一类污染物和五类重金属排放应满足《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02-2017),其余污染物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园区在废水总排口设置总铬、六价铬、总镍在线监测设施;园区雨水排口有流动水排放时,对pH、悬浮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按日自行监测,若监测1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项目不适用园区回用水,采取制纯水系统产生的浓盐水线上回用和逆流漂洗等节水措施,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小于8升/平方米,满足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规划跟踪环评要求。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拟建项目生产废水管道应采取“可视化”,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厂房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并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要求采取防腐措施。园区设置有5口地下水监控井,通过建立地下水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拟建项目土壤污染途径包括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防腐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5)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废气净化塔)、冷却塔、打气泵、冷冻机、纯水机、超声波机、空压机等,噪声源强75~80分贝。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带来大的影响。 (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倒槽废液(渣)、化验室废液、纯水机和槽液过滤机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废膜,废含油棉纱手套、废化学药剂包装材料等,产生量合计约109.95吨/年,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采用双层防渗漏桶收集,固态危险废物采用袋装收集后,分类暂存于17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1吨/年,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17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物资回收机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97吨/年,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可接受。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主要环境风险为槽体发生泄漏。电镀生产线设置托盘,车间地面设置围堰,事故泄漏槽液通过托盘及围堰收集后由应急管道引至厂房1楼事故废水收集罐,再通过提升泵输送到园区废水处理站事故废水池。园区废水处理站设有300立方米含铬废水事故池、220立方米的含镍废水、1140立方米的混排废水事故池,2座5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事故消防废水收集池),可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要。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项目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917吨/年,氨氮排放量0.307吨/年,六价铬排放量0.6千克/年,总铬排放量2.4千克/年;废气氮氧化物排放量0.096吨/年。 |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8-500151-04-01-946872)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