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5-0007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5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5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50115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钰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电镀生产线项目 |
重庆市潼南区巨科电镀园区36栋厂房1-1车间 |
重庆钰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条自动挂镀锌生产线,1#生产线生产规模为12万平方米/年(含退镀),2#生产线生产规模为18万平方米/年,电镀产品为铁质储物筐;配套20吨冷冻机组、工具间、检验室、固体/液体化学品仓库、原料存放区、产品库房、2台空压机等公辅工程、储运工程设施以及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分类收集管道、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拟建项目新鲜水、电力、蒸汽由重庆市潼南区巨科电镀园(以下简称园区)提供,废水分质分类处理依托园区废水处理站。目前项目1#生产线主体工程已建成,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对建设单位存在的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查处。 拟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占总投资的4.65%。 |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镀锌生产线采用全自动线并整体密闭(操作及检修平台设置在密闭区外),原料上挂及产品下挂区微负压通风,酸洗、镀锌等工艺槽废气采取“双侧槽边抽风+顶部抽风”方式收集并采用挂具设置伞形盖方式强化收集效果,溶锌槽废气密闭抽风收集。酸洗产生的氯化氢和阳极电解、溶锌槽、镀锌槽、退镀槽产生的碱雾一并经2套碱液喷淋塔处理,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后,由2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拟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厂房边界外200米,环境防护范围内无现有和规划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各生产线水洗均采用多级逆流漂洗(至少两级)。拟建项目废水产生量合计约64.25立方米/天,其中酸洗、除油等工序排水、碱液喷淋塔排水、冷却塔排水、蒸汽冷凝水等前处理废水约37.16立方米/天、镀锌水洗工序产生的含锌废水约18.23立方米/天、钝化水洗产生的含铬废水约7.27立方米/天,退镀、化验、地坪清洗产生的混排废水约0.2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39立方米/天,分类收集后依托园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其中含铬废水经“化学还原沉淀+陶瓷膜+电渗析+RO”处理(电渗析、RO产生的浓水经DTRO进一步浓缩后作危险废物处置),总铬、六价铬应满足《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02-2017)要求。含锌废水经“混凝沉淀+过滤+树脂吸附”处理后,前处理废水经“两级混凝沉淀+催化氧化”处理后,混排废水经“化学氧化+混凝沉淀+过滤+树脂吸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与处理应达《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02-2017)的含铬废水一并经“A/O+MBR+超滤+反渗透”处理后清水部分根据入驻企业需要重复利用,部分排入滑滩子河,其中pH、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总锌、总铁等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排放限值要求。拟建项目应在车间排入园区分类管道的排口安装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含锌废水、混排废水流量自动监测装置,并与园区废水处理站联动管理,当园区废水处理站实际处理规模接近允许外排水量时,及时停止运营。 (3)地下水:拟建项目1#电镀生产线架空2米,2#电镀生产线架空0.8米,物料及原水管道、溶锌槽均可视化布置,厂房地面全部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其余区域防渗性能满足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要求。依托园区现有3个地下水监测井开展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土壤:拟建项目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通过采取废气治理、分区防渗、废水截流收集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冷冻机、空压机、各类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各类工艺槽废槽液/渣、槽液过滤机产生的废滤芯、废化学药剂包装材料、废拖布/抹布、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合计约41.72吨/年,暂存于8.4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物约0.8吨/年,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5.6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物资回收机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约7.5吨/年,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7)环境风险:拟建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Ⅱ级,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Ⅲ、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堤或截污沟;电镀生产线设置接液托盘。目前,园区废水处理站设有3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484立方米含铬废水事故池、242立方米的铜锌废水事故池,可满足拟建项目事故废水收集需要。通过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污染物排入外环境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855吨/年、氨氮0.041吨/年、总铬0.448千克/年、六价铬0.112千克/年。 |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6-500152-04-05-686110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