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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4-010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40830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领创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项目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

重庆领创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重庆利田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属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包括:在7#厂房第3层新建1条自动滚镀化学镍、锌镍、锌复合生产线(1#线),在1#厂房第2层新建2条自动挂镀镍钴合金生产线(2#线和3#线),配套建设化学品储存间、产品及原料存放区、办公室、纯水制备系统、当日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公辅工程。拟建项目自动滚镀化学镍、锌镍、锌复合生产线前处理工序主要包括上料、化学除油、酸洗、电解除油、活化等,后续镀化学镍工序主要包括化学镀镍、回收、热水洗、下料,镀锌镍工序主要包括镀锌镍、回收、三价铬钝化、下料等,镀锌工序主要包括酸性镀锌、回收、三价铬钝化、下料等。自动挂镀镍钴合金生产线主要工序包括电解上料、除油、镀镍钴、回收、下料等。拟建项目主要进行螺丝垫片的镀化学镍、镀锌镍、镀锌加工,车针的镀镍钴加工,镀化学镍年表面处理面积约为0.5万平方米、镀锌镍年表面处理面积约为1万平方米、镀锌年表面处理面积约为0.5万平方米、镀镍钴年表面处理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拟建项目实施后年表面处理面积合计约为2.01万平方米。

拟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0万元,占总投资的5.0%。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自动挂镀镍钴合金生产线电解除油工序采用3%-5%硫酸,镀镍钴工序采用硼酸进行pH调节,自动挂镀镍钴合金生产线总体无生产废气产生。拟建项目对自动滚镀化学镍、锌镍、锌复合生产线采取围闭措施,生产线废气经“顶部抽风+双侧槽边抽风”收集。生产线废气收集后经二级喷淋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要求。拟建项目酸雾处理塔设置独立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各类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分别进入加工区污水处理站对应的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加工区污水处理站总废水处理能力约49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分类分质处理后,进入回用水系统处理,部分回用于加工区企业电镀生产线,剩余部分应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其中总铬、总镍等第一类污染物在处理设施处应达《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QSES 02-2017)表1排放限值)后排入新胜溪,汇入苦水河。

(3)地下水:拟建项目生产线镀槽等架空0.3米设置,分区设置接水盘;生产废水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生产车间、化学品储存间按重点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拟建项目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生产线镀槽等架空设置、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车间防腐防渗、设置物料泄漏收集系统、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风机、水泵、空压机、甩干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槽液、槽渣、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材料、车间废拖把和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RO膜等,企业租用加工区专门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格,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未沾染危化品的包装物和不合格品,外售处理。厂区内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散等环境保护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7)环境风险:拟建项目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严格按相关设计规范对车间进行设计和建设;生产线设置接水托盘;生产线四周设置围堤;酸雾净化塔等设置接水盘;液体危化品存放区设置围堤;依托加工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镍、总铬排放量分别为0.05吨/年、0.007吨/年、0.018千克/年、0.030千克/年。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1-500111-04-05-805012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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