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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4-009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2 [ 发布日期 ] 2024-08-0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4080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大足高新区邮亭组团

重庆鼎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该搬迁项目位于大足区高新区邮亭组团A24-05/01M2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生产厂房,设置废电路板资源化生产线废锂电池(电极片)资源化生产线锡渣资源化生产线各1条,其中废电路板资源化生产线分选及脱锡间(配套5台半自动加热脱锡设备)、“三级破碎+气流及静电分选”干法破碎分选装置、“两级破碎+水力分选”湿式破碎分选装置三部分组成,年处置利用废电路板(危险废物代码HW49-900-045-49)13000吨/年;废锂电池(电极片)资源化生产线采用“两级破碎+气流分选+旋风分离”工艺,配套火花探测器、氮气自动灭火装置,年处置利用镍钴锰酸锂废正极材料、废磷酸铁锂废正极材料、废负极材料合计7100吨/年;锡渣资源化生产线设5台锡渣熔化炉、5套锡铸条模具、1台锡条打码机,年处置利用焊接锡渣4000吨/年。新建1000平方米的4#仓库,设700平方米废电路板贮存区、300平方米废树脂粉贮存区面积。配套建设循环冷却水系统、办公楼、地磅房、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等公用、辅助和环保设施。拟建项目废电路板资源化生产线分选和废锂电池(电极片)资源化生产线分选产生的含铜金属粉末和含铝金属粉末分别满足《铜及铜合金废料》(GB/T13587-2020)Ⅰ类纯铜废料中纯铜屑标准和《回收铝》(GB/T13586-2021)铝及铝合金碎片-铝破碎料要求后作产品出售下游再生铜、再生铝企业。废锂电池(电极片)资源化生产线分选产生的镍钴锰酸锂电极粉磷酸铁锂电极粉满足《废锂离子电池回收制黑粉》(T/ATCRR33-2021)要求后作产品出售下游电极材料粉提纯企业作为原料使用

拟建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3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废电路板资源化生产线脱锡间产生的含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废气,电路板干法破碎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废锂电池(电极片)资源化生产线破碎分选产生的含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废气;锡渣资源化生产线锡熔化产生的含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废气。其中,脱锡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路板干法破碎废气、废锂电池(电极片)破碎分选废气经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锡熔化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重庆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9-2016),锡及其化合物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拟建项目破碎分选生产线采取密闭式,熔锡炉配套集气罩收集。采取措施后,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镍及其化合物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拟建项目以1#生产厂房和4#库房边界外300米设置为环境防护距离。该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保护目标,且后续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废电路板湿法破碎和水摇床分选废水地面清洁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三级沉淀后作湿法破碎和水摇床分选的补充水回用,不外排。空压机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合计约5立方米/天,空压机含油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生化池处理,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等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要求后排入双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后排入苦水河。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1#生产厂房和4#仓库、三级沉淀池、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1.0×10-7厘米/秒黏土层防渗性能,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生产区新建1处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同时依托园区2处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包括破碎机、分选机、泵、风机及冷却塔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企业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电路板资源化生产线拆解产生的废电容电子元器件、干法/湿法破碎分选及配套除尘器产生的废树脂粉、废活性炭、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袋、废机油和油桶、含油抹布及废手套,产生量合计约9840.44吨/年,其中废树脂粉约9531.32吨/年,分别在1#生产厂房和4#库房设100平方米和300平方米的废树脂粉暂存间暂存,其余危险废物设1座10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部令23号)要求进行转运,其中废树脂粉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处置豁免要求交生活垃圾填埋场或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其余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拟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电路板资源化生产线拆解产生的废金属件及塑料件、分选产生的废铁屑废锂电池(电极片)资源化生产线分选产生的负极石墨黑粉,锡渣资源化生产线产生的熔化、锡条,脱锡、电极片破碎分选、锡熔化炉配套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产生量合计约7030.12吨/年,设1座10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出售或委托专业机构处置或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及措施。拟建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废锂电池(电极片)资源化生产线,严格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要求建设运营,设置火花探测器、氮气自动灭火装置,配套布袋除尘设施采用在线脉冲清灰,收尘器设置泄爆片;1#生产厂房、4#库房、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设置截污沟、收集坑,厂区设置雨污切换系统和有效容积不小于610立方米的事故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确保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重庆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已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及大足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大足高新区邮亭组团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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