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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4-008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8 [ 发布日期 ] 2024-07-18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40718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含油金属屑收集、贮存、预处置项目

重庆西彭工业园区西彭组团

重庆能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吉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能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油金属屑收集、贮存、预处置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位于九龙坡区西彭组团,租用重庆坤坤农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标准厂房面积3840平方米,建设1条处置规模为2.5万吨/年含油金属屑预处理生产线和1条处置规模为7.5万吨/年含乳化液金属屑预处理生产线。含油和含乳化液金属屑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分别为900-200-08和900-006-09,来自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租用厂房内设置容积约7.6立方米的废矿物油储罐和35.3立方米的废乳化液储罐各1个。

拟建项目总投资1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含油金属屑和含乳化液金属屑堆放区、生产装置区域四周设置废气收集管道及吸风口,局部加密设置吸风口,储罐呼吸废气采用管道直接接入废气收集主管中,一并经“过滤网+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拟建项目租用厂房区域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北侧部分区域超出西彭组团用地规划范围,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书面说明,拟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未规划建设居住区、学校和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环境防护距离内现有居民应在拟建项目投产前完成搬迁。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洗手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合计约4.56立方米/天。员工洗手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新建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重庆坤坤农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生化池处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等污染物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西彭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桥头河,最终汇入长江。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分区防渗,厂房地面,含油金属屑、含乳化剂金属屑堆放区,压块成品堆放区及危险废物暂存库,罐区围堰、收集沟、收集坑、应急事故池等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同时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撕碎机、离心机、压块机和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含油金属屑、含乳化液金属屑经预处理达到静置无滴漏后仍属于危险废物,送有接收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金属冶炼豁免利用,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拟建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吸油毡、废液压油、含油废白纸、含油废棉纱及劳保用品、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和隔油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产生量合计约3252.57吨/年,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94吨/年,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6)环境风险及措施。拟建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拟建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含油金属屑和含乳化剂金属屑堆放区、生产装置区设置收集沟和收集池,各储罐分别设置高液位泄露报警设备,废矿物油和废乳化液储罐区设置围堰,厂房内配备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吸油毡、消防器材等应急物资,设置有效容积27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换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发改委备案,已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及九龙坡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2

废旧金属预处置项目

重庆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重庆成意鑫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中科智创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成意鑫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租赁重庆市青蓝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厂房(租赁面积1847.83平方米),收集重庆市及周边地区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处置废物代码分别为900-200-08、900-006-09,设计总处置规模为40000吨/年。

项目在租赁厂房内新建2条危险废物预处置生产线,其中1条含油铁屑预处置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台铁屑撕碎机、1台离心机、1台压饼机等,设计年处置含油铁屑28000吨/年(废物代码:900-200-08);1条含乳化液金属屑预处置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1台铁屑撕碎机、1台离心机、1台压饼机等,设计年处置含乳化液金属屑12000吨/年(废物代码900-006-09,其中含乳化液铸铁屑1000吨/年、含乳化液铝屑10500吨/年、含乳化液铜屑500吨/年)。项目建成后,年产含油金属屑块27622吨、含乳化液铸铁屑块982吨、含乳化液铝屑块10216.5吨、含乳化液铜屑块491均属危险废物,预处置至静置无滴漏后,外售给有接收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金属冶炼豁免利用。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0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贮存区废气、生产装置区废气、成品堆放区废气及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原料贮存区和生产区采用混凝土挡墙+彩钢板到顶的密闭方式,车辆出入口设置风幕隔绝,密闭区域整体微负压;原料贮存区废气、生产装置区废气经抽风系统负压收集,撕碎机和压饼机进料口产生的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设置废气管道连接收集,经设计风量为7万立方米/小时的废气处理系统“过滤网+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工艺处理达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后引至 16米高排气筒排放;成品贮存过程中废气产生量少,通过加强车间内通排风无组织排放。收集池加盖密闭,废油、废乳化液等物料储存于室内密闭储罐。环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及管理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执行,厂界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环评综合考虑,项目租赁厂房区域外扩300米划定为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建设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根据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书面说明,该项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未规划布局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清洁废水、员工洗手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员工洗手废水产生量1.29立方米/天,经处理规模为2.0立方米/天的隔油设施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依托青蓝公司已建生化池(40立方米/天)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栏杆河。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拟采取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分区防渗,其中厂房车间地面,原料贮存区、成品堆放区及危险废物贮存间墙裙,罐区围堰、收集沟、收集池、地磅区及事故池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同时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厂房车间地面、收集沟、收集池、围堰、事故池等均采取防腐措施;废油、废乳化液输送管道及废水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撕碎机、离心机和压块机等生产装置下方设置托盘等。设置3处地下水监控井(租赁厂房外南侧设置1处、依托园区2处),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压块机、离心机、撕碎机、输油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撕碎机、离心机、压块机、风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建筑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环评预测厂界昼间、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废吸油毡、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液压油、沾染油污的废白纸、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油废棉纱及劳保用品、隔油设施产生的废油、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矿物油产生量377.332吨/年,废乳化液产生量约309.951吨/年,分别暂存于废矿物油储罐、废乳化液储罐;废活性炭产生量约39.4吨/年(3个月更换1次),其他危险废物产生量约8.17吨/年,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面积为27.45平方米);危险废物定期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及原料贮存区、成品堆放区、危险废物贮存间、储罐区设计、建设、运行均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等要求执行;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产生量4.13吨/年,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及措施。环境风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乳化油储存、装卸过程引发的泄漏事故。拟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装卸车辆停放区设置于车间内;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储罐均配备高液位泄漏报警装置,设围堰(高度1.6米),有效容积不低于30立方米;原料贮存区设置收集沟(B×H=0.3米×0.3米)和收集池(单个有效容积不小于2.0立方米),收集沟、收集池与事故池相连通;事故池有效容积不小于150立方米。厂区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设备、危险源标识、风向标、事故撤离指示标等标识;厂区出入口铺设吸油毡;配备消防应急物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重庆市永川区发改委备案,已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及永川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3

废金属资源化利用项目

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

重庆金凯韶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金凯韶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金属资源化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选址于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通过租用重庆金凯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4号生产车间约714平方米厂房面积建设1条5万吨/年废金属打包压块预处理线,年处理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00-08和900-006-09的含油金属屑4.5万吨、危险废物代码为772-003-18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过程产生的废金属0.5万吨。预处理设备主要包括1台600吨液压打包机和1台360吨液压压饼机,厂房内设置容积5立方米废切削油储罐和废切削液储罐各1个。

拟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万元。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原料库房负压排气和集气罩收集的液压打包机、压饼机废气及废切削油储罐和废切削液储罐呼吸废气,一并经“过滤网+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拟建项目租用厂房区域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未规划建设居住区、学校和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员工洗手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合计约2.7立方米/天。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员工洗手废水经新建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重庆金凯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生化池处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等污染物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珞璜工业园B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柑子溪。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原料库房、废金属压块堆放区、生产装置区、储罐区、事故池等作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采取防渗措施,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厘米/秒),或至少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厘米/秒),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液压打包机、压饼机、泵、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含油金属屑和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过程产生的废金属经打包压块达到静置无滴漏后,送有接收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金属冶炼豁免利用,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拟建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吸油毡、含油废白纸、废棉纱手套、废吨袋、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隔油池废矿物油和油泥等危险废物产生量合计约658吨/年,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吨/年,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6)环境风险及措施。拟建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拟建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行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废切削油储罐和废切削液储罐设置围堰,原料库房设置地沟和收集池,配备吸油毡、消防器材等应急物资,厂房外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250立方米的事故池,雨水管网设置雨污切换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重庆市江津区发改委备案,已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及江津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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