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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11-126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1-07-05 [ 发布日期 ] 2011-07-05

移动主城GSM数字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环保审批许可公示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许可公示

我局于2011年7月5日受理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提交的“移动主城GSM数字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环评报告书和审批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移动主城GSM数字移动通信基站工程

建设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等主城10区

建设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重庆市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和内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移动主城GSM数字移动通信基站工程在主城10区(渝中区、南坪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北部新区)共建设GSM基站1653个,主要覆盖重庆市主要城区的热点区域和高话务区域,重点包括新开发区、中央商务区、交通沿线和大学城以及重庆北部新区和茶园新区、解放碑、江北国际机场等。基站详细情况见附件

排放标准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所规定的电场强度≤12V/m、功率密度≤0.4w/㎡标准限值。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

(1)公司应设立兼职的环保人员,全面负责该基站的环保管理。

(2)对环保人员、基站维护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及有关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3)加强该基站的运行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对基站机房设备、抱杆及天线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以确保基站系统的正常运行。

(4)公司应保证该基站的运行功率不得增大,天线主射方向不得变更。

评价结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移动主城GSM数字移动通信基站工程作为重庆市移动通信系统中重要组成部分,为重庆市信息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建设单位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后,基站发射装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均达到环境保护要求,即《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0.4W/m2。环评结论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项目建设运行是可行的。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9031723

传 真:89031710

电子邮件:cqfsz@163.com

联系人:   寇绍平   李 飞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12号

邮编:4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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