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0-2097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8-03 | [ 发布日期 ] | 2020-08-03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的通知
鑫润材料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相关环评编制人员:
市生态环境局对2019年市级审批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第二次技术复核时发现,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鑫润材料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主持人:赵青青,职业资格证书编号HP0012420)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环评文件的重大质量问题主要包括:一是项目产业准入要求分析不足,二是产排污分析存在重大遗漏,工程分析未体现行业特征。(详细见后附件)。
经相关调查、申辩流程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环〔2018〕307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四)、(五)以及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撤销鑫润材料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评文件批准书,责成整改后重新报批。
二、采取警示督导方式,约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并责成其进行内部整改,要求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控机制,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管理。
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有关规定,对环评编制人员赵青青予以失信记分5分的处理。
如你们公司或有关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乔 雷;联系电话:88521845。
附件: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评文件重大质量问题清单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评文件重大质量问题清单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型 | 审批文号 | 环评编制单位 | 编制人员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鑫润材料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渝(市)环准〔2019〕057号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赵青青(HP0012420) | 一是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的通知》(渝发改投〔2018〕541号)中“重点区域范围内不予准入的产业”的相关化工项目产业准入要求,项目不符合相关产业准入要求。 二是环评报告评价因子遗漏废水中的总铅、总磷等特征因子,工程分析中未进行相应污染物产排污分析,相应的措施论证分析未对设备、地面清洗废水中总铅等特征因子考虑妥善合理的处置方案。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