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4-01278 | [ 发文字号 ] | 渝环办〔2024〕166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09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0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42号)等文件要求,经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2024年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决策承办处室(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时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
二、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实际,确需对列入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处室(单位)研究论证后按程序报审。
三、强化监督检查,决策承办处室(单位)要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好相关决策事项涉及的解读发布、贯彻执行、跟踪评估等后续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处室(单位) |
提请审议时间 |
1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水处 |
2024年二季度 |
2 |
重庆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 |
水处 |
2024年二季度 |
3 |
重庆市机动车禁鸣路段和时间划定技术规范(试行) |
大气处 |
2024年四季度 |
4 |
重庆市“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办法 |
总量处 |
2024年三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