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0-20957 | [ 发文字号 ] | 市生态环境局便函〔2020〕1033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23 | [ 发布日期 ] | 2020-07-29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编制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请研究提出意见,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市生态环境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吴朝政;联系方式:13983175528,89070990(传真)。
附件: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