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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19-16706 [ 发文字号 ] 市生态环境局便函〔2019〕156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9-10-08 [ 发布日期 ] 2019-10-08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万盛经开区环保局,两江新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的认定,生态环境部编制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及编制说明(见附件)转发你们,请研提意见,并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于2019年10月15日前反馈我局土壤处。

  联系人:苏毅  罗程钟,88754538,88537016。

  传  真:88754539,邮  箱:cqhbtrc@163.com。

  附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及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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