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问答专题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篇

若产业园区规划调整或修订涉及兼容用地,应如何对照《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执行?

日期:2025-03-31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答:以物流仓储用地(W兼容工业用地(M为例,以产业园区规划调整或修订后最不利的生态环境影响考虑,将该兼容用地视为工业用地(M,再以此对照《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执行。

相关文档:

关于《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的解读
《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适用于哪些产业园区?
《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界定了多少种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情形?
举例说明,不同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情形,对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是什么?
《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提及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要求是否有异?
《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提及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程序是否一致?
若产业园区规划变化不属于《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列举的重大调整或修订情形,是否可以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