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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产业园区规划变化不属于《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列举的重大调整或修订情形,是否可以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日期: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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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规划编制机关无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但应在调整或修订方案中对规划实施后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重点分析规划生态环境合理性,确保规划实施不降低区域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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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的解读
若产业园区规划调整或修订涉及兼容用地,应如何对照《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执行?
《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适用于哪些产业园区?
《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界定了多少种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情形?
举例说明,不同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情形,对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是什么?
《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提及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要求是否有异?
《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提及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程序是否一致?
一图读懂丨《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

政策原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重大调整或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