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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实施的工作要求有哪些?

日期:2024-03-25

答: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和本次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结果,深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充分应用在服务国家和我市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的全过程,应用在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等生态环境治理的各方面,应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工业园区管理、用地审批、项目建设等重要领域,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持作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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