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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环规〔2021〕2号)附件2所列项目必须以告知承诺制方式进行申报吗?

日期:2023-04-28

    答:不是。是否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环规〔2021〕2号)附件1中“审批方式”所列的“告知承诺制”和“常规审批”选项为自主勾选项。具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按环评审批申请表中勾选的审批方式开展相应的环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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