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是扩大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服务范围,将已实施的44大类100小类优化调整到45大类104小类。参照浙江省、广州市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清单,将电子器件制造(397)、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类型纳入。遵循“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且环境风险属于中等范畴以内的判定原则,把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类型能纳尽纳,增加水力发电、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等建设项目小类。二是紧密衔接《重庆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3版)》。原执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建设项目大类以及“防洪除涝工程、河湖整治、经济林基地项目”等建设项目小类,按《重庆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3版)》均已不纳入环评管理,相关建设项目可不再办理环评,此次同步调整出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范围。三是优化调整部分建设项目类型,把潜在社会稳定性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如水泥粉磨站、商品混凝土等,优化调整出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范围。四是申报流程优化,在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中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数字化”审批,企业无需再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并执行“即受理即可领取环评批复”,真正实现“全程网办”、“零跑动”,切实减轻企业经济及时间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