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问答专题 > 环境安全执法篇

问:清单中的整改时限如何确定?

日期: 2025-09-28
字体:

答:清单中已经列明整改时限的,以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清单中未列明的,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的责令改正违法决定明确的时限为准。


相关新闻:

关于《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不予强制清单》(渝环规〔2025〕5号)的政策解读
问:《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不予强制清单》制定背景是什么?
问:《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不予强制清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问:《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不予强制清单》包含哪些内容?
问:清单中的“初次违法”如何界定?
一图读懂 |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不予强制清单

政策原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不予强制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