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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管理篇

车主可通过查询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网站(https://info.vecc.org.cn/ve/index)判定汽车的排放标准。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一般是2013年7月1日前生产的柴油货车,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一般是2013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之间生产的柴油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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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不在限行对象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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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5年1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中心城区全域(不含绕城高速G5001及其以外相连的高速)。从2026年7月1日起,每天7:00—22:00禁止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中心城区全域(不含绕城高速G5001及其以外相连的高速),全天24小时禁止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中心城区内环快速路及以内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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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于2020年6月起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本次限行措施是在原限行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将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从内环快速路以内扩大到中心城区全域,限行时间从7:00—22:00扩大到全天24小时。将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纳入限行,中心城区全域的限行时间是7:00—22:00,内环快速路及以内区域的限行时间是全天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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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达220万辆以上,交通源产生的PM2.5占总排放量的36%左右。而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约2%的国三和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占比却达到了约30%。进一步优化调整高排放车辆限行措施是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需要,对减少污染物排放将起到明显作用,有利于支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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