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废止第十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环〔2024〕165号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我局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进行了清理并经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7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
序号 |
文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1 |
渝环发 〔2013〕94号 |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
2 |
渝环发 〔2015〕31号 |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3 |
渝环 〔2018〕56号 |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放射诊疗单位辐射安全和放射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
4 |
渝环 〔2019〕76号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新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 |
5 |
渝环 〔2019〕134号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暨交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6 |
渝环 〔2019〕217号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