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6-00700 | [ 发文字号 ] | 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便函〔2026〕140号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03 | [ 发布日期 ] | 2026-07-07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水源地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近期连续降雨,导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风险、饮水安全隐患大幅增加。为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事项
一是防护标识设施完好情况。排查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界碑界桩、宣传牌、警示标识等,重点核查设施破损、缺失等问题。
二是水源水质异常情况。排查水源地水体外观状态是否存在发黑、发臭、漂浮泡沫等异常现象。
三是库区河道沿线违规行为。排查水源地取水口、库岸、河道沿线是否存在非法垂钓、游泳、乱堆垃圾、污水偷排直排等违规行为。
四是区域重点污染风险源。排查水源地保护区及保护区外周边1公里内有无溶洞、畜禽养殖、工矿企业等重点污染风险源,并填写风险源台账信息(附件1)。对畜禽养殖不能仅限于周边1公里,要对水源地汇水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风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并专门建立水源地畜禽养殖污染风险源台账(附件2)。
五是备用水源及水厂情况。重点排查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是否有备用水源,全面掌握关联水厂信息并填写(附件3)。
六是监控监测设备运行状态。排查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在线监测、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视频监控等智慧设备数据是否正常联网、是否存在数据异常或长期无任何变化、是否存在无人运维等情况。
七是水源地专项监测。对城市集中式水源地、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开展一次专项水质监测。
二、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本次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要督促乡镇、街道切实扛起饮用水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安排专人牵头统筹,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做好城市水源地和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做到隐患排查全域覆盖、不留死角。
二是压实责任。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对城市水源地、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水源地实行100%全覆盖复核核查;对乡镇非“千吨万人”水源地开展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该水源地总数的15%,并将抽查清单(见附件4)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市监测中心、市环科院适时开展市级抽查检查,对问题隐患突出、整改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区县予以通报批评,相关情况同步纳入考核。
三是及时整改。建立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台账,针对隔离防护设施破损、监测设备数据断联、乱堆垃圾、非法垂钓、游泳等一般性隐患,要求立行立改,通过修缮、清理、劝离等措施快速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水源地水体发黑发臭、泡沫、污水偷排直排等重大安全隐患,应第一时间溯源追踪污染源,及时阻断外来污染汇入渠道;针对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工矿企业等重大风险隐患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实行关停搬迁或挂牌督办限期退出;对保护区外围潜在污染源全面摸排登记,落实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严防外源污染影响水源水质。
四是台账销号。各区县按整改台账逐项推进问题整改。问题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现场复核验收,验收合格方可申请销号;逾期未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持续挂牌督办,持续跟踪直至彻底整改到位,形成“排查发现—登记建档—分类整改—现场复核—办结销号”闭环管理。
五是完善机制。各区县要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与水利、城管等部门协同,明确各方责任,落实水源地日常巡查机制,强化视频监控、在线及遥感监测等手段应用,形成监管合力。要强化在线数据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运维保障,提升数据质控水平,确保数据及时有效。
请各区县于7月15日前将风险源清单、备用水源及水厂清单、抽查清单和问题台账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联系人:蔡 宇;联系电话:17783376818。
附件: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保护区外1公里内重点污染风险源清单
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汇水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风险源清单
3.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及供水水厂清单
4.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抽查清单
5.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问题台账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6年7月3日
附件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保护区外1公里内重点污染风险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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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县 |
水源地名称 |
风险源名称 |
经度 |
纬度 |
风险源有关信息 |
是否在保护区内 |
距离保护区距离 |
附件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汇水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风险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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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县 |
水源地名称 |
畜禽养殖名称 |
经度 |
纬度 |
畜禽养殖有关信息(粪污处理设施容量、粪污还田方式、还田面积) |
畜禽养殖与水源地距离 |
备注 |
附件3
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及供水水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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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县 |
水源地名称 |
水厂名称 |
水厂经度 |
水厂纬度 |
水厂设计供水能力(日/吨) |
水厂实际供水能力(日/吨) |
备用水源名称 |
附件4
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抽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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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县 |
水源地名称 |
附件5
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问题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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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县 |
水源地名称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