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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6-00158 [ 发文字号 ] 市生态环境局便函〔2026〕146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27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第四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有关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人员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5年第四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工作,现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申辩、校核等流程,最终此次抽查的重庆庆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基中间合金、合金材料、合金加工用熔剂、元素添加剂扩建项目5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相关规定,决定对未反馈或未采纳申辩理由的5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及9名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处理,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查明的事实、作出处理意见的理由及依据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各区县(自治县,含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应当针对通报的问题,总结经验,严格审批工作要求;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同时,针对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审批流程,强化质量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各区县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不予受理列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限期整改名单、黑名单的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编制的环评文件;严格审查环评编制数量异常的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报批的环评文件,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切实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各区县生态环境局须按年度工作方案开展环评文件常态化抽查、复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照相关规定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实施失信记分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我局。

联系人:周正国;联系电话:023—89188702

附件:2025年第四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处理项目清单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6127


附件

2025年第四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处理项目清单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名称

类型

区县

审批

文号

编制单位

编制人员

主要质量问题

处理建议

1

重庆庆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铝基中间合金、合金材料、合金加工用熔剂、元素添加剂扩建项目

报告表

潼南区

渝(潼)环准〔202530

重庆拓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陈竺玥BH022703周珍BH006304

一、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报告表4.2-6合金熔炼炉烟气、浇铸烟气、熔铝烟气中氟化物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 418-2016)错误,其中氟化物的排放限值为9mg/m3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9-2016)中氟及其化合物6mg/m3的限值要求。降低了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二、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项目原料涉及氟铝酸钾,金属元素添加剂生产过程投料废气中遗漏氟化物因子分析,且未识别金属元素添加剂生产粉料袋装、料仓产生的粉尘废气。

三、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不符合相关规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表A.有氟化物标准要求,报告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遗漏氟化物的相关评价内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三)1.大气环境中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要求。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2

重庆市创峰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瑞安市创峰光学眼镜镜片生产销售项目

报告表

奉节县

渝(奉)环准〔202520

重庆开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郝显卫BH071827

一、评价因子中遗漏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关污染物。项目使用的注塑原料PMMA粒子成分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属于丙烯酸树脂。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报告在产排污分析(表2.1-8)、废气产排汇总(表4.2-4)以及废气监测要求(表4.2-11)等环节遗漏评价因子丙烯酸、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

二、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染色、强化烘干、设备清洗废气的NMHC排放浓度1.87mg/m3错误,应为18.7mg/m3导致表4.2-7DA002排放浓度错误。

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报告表4.2-21中备注夜间不生产,噪声监测要求(表4.2-22)中也只监测昼间,与报告2.1.1节中给出的工作制度(两班制生产,每班工作12小时)明显不符。且根据报告中表4.2-19,所有噪声设备运行时段均为昼间和夜间,但表4.2-21中厂界噪声昼间和夜间预测结果明显不一致,噪声预测结果错误。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3

重庆市森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

报告表

云阳县

渝(云阳)环准〔202512

重庆中益蓝云环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赵冬梅BH010080黄乾富BH040038

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报告生物质热风炉废气二氧化硫产污系数取值错误,导致二氧化硫产生量、产生速率、产生浓度、排放量等计算错误,根据“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二氧化硫产污系数17S,本项目生物质燃料硫含量为0.2%报告S取值0.002错误,应为0.2,则二氧化硫产生量应为3.4t/a,产生速率1.417 kg/h,产生浓度545 mg/m3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4

重庆市万州平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万州区五桥河流域沱口至长岭段安全防护工程

报告书

万州区

渝(万)环准〔2025〕47

重庆三雨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李国渊BH063303刘玉华BH010572

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或者布点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所引用数据无效。报告水生生态评价等级为一级,“5.2.3.11鱼类调查2)鱼类资源现状调查仅引用《重庆市长江干流(丰都-万州))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专题报告》20207月的调查,不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7.3.5水生生态一级、二级评价的调查点位、断面等应涵盖评价范围内的干流、支流、河口、湖库等不同水域类型。一级评价应至少开展丰水期、枯水期(河流、湖库)或春季、秋季(入海河口、海域)两期(季)调查.......”的要求。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5分。

5

重庆秀山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秀山县省道S306平凯至兰桥改扩建工程(梅江至兰桥大路段)

报告书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渝(秀)环准〔202527

重庆泓景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高菊华BH021915李铭浩BH001608

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或者布点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所引用数据无效。报告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以及铁路路段监测频率不合理,项目沿线路段存在既有渝怀铁路,路段渝怀铁路存在7#-18#12处声保护目标,沿线敏感点声环境分别执行2类及4a类,缺少4b类标准且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仅布设2#3#两个监测点,无法反映沿线敏感点声环境现状,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中有明显噪声源影响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应在不同的声环境功能区布设监测点位,噪声源较为复杂的,应适当增加监测点位;的要求。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注:《监管办法》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的简称;《记分办法(试行)》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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