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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5-01099 [ 发文字号 ] 市生态环境局便函〔2025〕1121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0 [ 发布日期 ] 2025-09-11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限期完成2020—2023年度重庆碳市场碳排放履约工作的通知

奉节县发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兴吉矸砖有限公司、重庆九鑫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重庆碳市场2020年度碳排放配额及做好履约工作的通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庆碳市场20212022年度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放重庆碳市场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以及做好有关清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排放单位本应分别于2021202220232024年底前通过重庆市碳排放权注册系统完成20202023年度履约工作。截目前,奉节县发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兴吉矸砖有限公司、重庆九鑫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2020年度碳排放履约工作,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完成20202023年度碳排放履约工作。

碳履约工作是碳市场公信力和约束力的重要体现,请各有关单位在20251231日前完成20202023年度履约工作若在此之前仍未完成履约,相关单位违约信息将纳入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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