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5-00911 | [ 发文字号 ] | 渝环〔2025〕73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7-22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气象局 关于开展生态康养监测与评价试点的通知
北碚区和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文化旅游委、气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文件精神,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我市森林康养、湖泊康养、避暑康养等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支撑美丽重庆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委、市林业局和重庆气象局共同编制了《重庆市生态康养监测指标与评价方法(试行)》(附件1),并据此组织开展生态康养监测与评价试点工作。2025年,选取了北碚区缙云山和丰都县南天湖开展监测与评价试点工作。
请北碚区和丰都县相关部门结合《重庆市生态康养评价监测指标与评价方法(试行)》,配合做好踏勘选点、现场监测、技术支撑和沟通协调等工作,并请相关部门各报送一名工作联系人(附件2),通过渝快政反馈至金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室)。
联系人:金旺,17815196737。
附件:1.《重庆市生态康养监测指标与评价方法(试行)》
2.工作联系人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气象局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