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5-00874 | [ 发文字号 ] | 渝环函〔2025〕130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7-18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交通运输委:
现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0号《关于消除嘉陵江航道井口段瓶颈问题的建议》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供答复代表时参考。
嘉陵江航运建设是交通强国规划纲要、西部陆海新通道发展战略的重要工作部署,对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形成通江达海、高效通畅的运输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嘉陵江航运建设,顺利推进了嘉陵江利泽、草街航电枢纽项目以及涪江双江枢纽、潼南枢纽、富金坝枢纽、安居枢纽、渭沱枢纽项目落地实施,不断助力川渝地区交通互联互通,为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一、井口航电枢纽项目推进情况
2018年、2019年,生态环境部受理了《嘉陵江流域(桐子壕至河口)航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嘉陵江利泽航运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基于报告评价结论,并组织部门及专家充分论证研究,认为井口航电枢纽项目位于嘉陵江干流合川以下河段,是嘉陵江鱼类与长江鱼类交流的重要区域,工程建设将阻碍胭脂鱼洄游通道,淹没重要鱼类产卵场,进一步加大对两江鱼类交流与繁殖的影响。据此,在《关于嘉陵江流域(桐子壕至河口)航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有关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2018〕1037号)、《关于嘉陵江利泽航运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9〕39号)明确要求取消井口航电枢纽项目建设。
2020—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参与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阶段,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市交通运输委,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沟通协调,将井口航电枢纽项目纳入规划草案。在规划环评审查阶段,市生态环境局及时与生态环境部沟通汇报井口航电枢纽项目有关情况,经生态环境部审慎研究,在《关于〈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2〕119号)提出,“嘉陵江干流水东坝和井口梯级生态环境影响突出,应予取消;确有必要的,在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前提下,可开展生态航运的相关研究论证”。
2022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开展嘉陵江生态航运论证,多次参与有关专题研究,助力嘉陵江航道绿色、高效、高质量发展。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多次赴生态环境部专题汇报井口航电枢纽项目有关情况,目前生态环境部仍表示井口航电枢纽项目维持前述文件意见,可以考虑开展不涉及堤坝的航道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深入开展嘉陵江生态航运相关研究论证,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汇报嘉陵江生态航运研究进展情况。
联系人:左轻扬;联系方式:13883903584。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