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5-00805 | [ 发文字号 ] | 渝环函〔2025〕56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7-15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交通运输委:
现将《关于将开州至云阳高速(江口—云阳—龙缸段)及南北延伸段纳入国高网规划并加快建设的建议》(第0171号)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在符合全市交通相关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前提下,市生态环境局支持开州至云阳高速(江口—云阳—龙缸段)及南北延伸段项目建设。建议开州至云阳高速(江口—云阳—龙缸段)及南北延伸段项目建设单位在可研阶段就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优先优化项目选址选线,主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以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居住区等,符合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特别是避让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进行建设的区域;确实无法避让自然保护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可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方式并进行不可避让论证,依法依规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穿越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将全程跟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强环评指导,全力配合贵委推进项目尽早落地实施。
联系人:周正国;联系电话:89188702。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